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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科會針對學術倫理案件之聲明

近日因多位立法委員向本會調閱並詢問清華大學彭心儀教授向本會申請研究計畫之相關資訊,國科會遂針對事實進行了解。依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學術倫理案件處理及審議要點》,任何案件均須經學術處專家審議小組初審與複審,且需經當事人書面答辯或列席說明之嚴謹程序,若經初步認定可能違反學術倫理,始組成專案學術倫理審議委員會審議,經討論後方能判定是否有違學術倫理,簽報主任委員核定。 名譽對教授學術生命事關重大,國科會至為重視。所有調查中案件,依規定,本會均以機密案件處理。本會工程處目前僅處於初步了解階段,並未就彭教授案組成專家審議小組。且在完成前述法定程序前,本會無法對媒體或民意代表引述之個案遽予評論。請外界尊重本會法定程序,也尊重當事人之名譽及權益。
更新日期 : 2015/0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