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職稱:專案助理教授。
二、 名額:1名。
三、 起聘日期:114學年度第2學期(115年02月01日)起。
四、 學術專長:中文系相關領域。
五、 資格條件:
(一)符合前項學術專長,可教授國文、應用文。
(二)具有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博士學位或領有助理教授教師證書。
(三)曾參與公私立機構產學合作案、教育部各類計畫或國科會相關計畫。
(四)具備英語授課與遠距教學能力尤佳。
六、 初審檢備資料:
(一)填寫本中心提供之新聘教師基本資料表,不符前述表格者不予採納。
(二)學士(含)以上各階段學位證明及學士(含)以上各階段成績單影本(持國外學歷者,畢業證書及成績單應經駐外單位完成驗證,並附中文譯本)。
(三)助理教授教師證書影本(如無則免附)。
(四)任各機關學校之聘書影本或教學經歷證明。
(五)曾參與公私立機構產學合作案、教育部各類計畫或國科會相關計畫之佐證資料。
七、收件日期及方式:
(一)即日起至民國114年08月31日止(以郵戳為憑)。
(二)以掛號方式郵寄至:404336 臺中市北區三民路三段129號 國立臺中科技大學 通識教育中心收(信封上請註明「應徵國文專案教師」)。
(三)聯絡電話:04-22195173羅小姐、04-22195175黃小姐。
八、注意事項:
(一)初審免附推薦函、論文及相關著作全文。
(二)初審書面資料經審查通過者始得進入複審。
(三)初審通過者將另行通知面試,未通過者恕不另行通知。
(四)經複審面試錄取者,需協助行政業務。
(五)如需退還備審資料,請附足回郵郵資。
發佈日期:2025-08-01 0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