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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聯合大學建築學系徵聘專任助理教授以上一名

一、徵聘職級與名額:助理教授級(含)以上專任教師1名(具備實務、與教學經驗者,優先考量)。

二、資格:須具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建築學士學位,或曾在國內外公私立大學教授建築設計課程2年以上。並具下列資格其中之一
1. 曾任教並獲有部頒助理教授或以上職級證書。
2. 取得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博士學位。

三、領域專長:
1. 建築與都市設計(空間與建築設計、智慧城市與數位孿生、競賽競圖、社區總體營造、危老重建與都市更新、AI賦能設計等)。
2. 研究方法與論文(國科會、指導大專生國科會計畫、教育部學程計畫、教學實踐計畫、USR計畫、產學合作計畫、研究發表等)。
3. 專案管理(不動產估價與開發、建築施工管理、運營與物業管理等)。
4. 建築物理與環境控制系統。
5. 其他建築實務。
6. 可辦理國際交流事務,並具有全英語教學能力(EMI)者及相關證照尤佳。

四、起聘日期:經本校三級教師評審委員會審議通過並奉校長核定後聘任,預定起聘日期為116年2月1日。

五、應徵資料:
(一) 初審:
1. Cover Letter:個人資格與師資專業概述。
2. 目錄。
3. 國科會(c301~c304表)。
4. 教學計畫:擬開授課程之課程綱要。
5. 論文集(最多三篇)。
6. 設計作品集(彩印)。
7. 學經歷證件影本(國外大學畢業者,學歷證件及成績單須經外交部駐外館處驗證完成)。
8. 其他有利徵選之資料(教師證書、專業證照、獲獎紀錄、學術與教學獎項、指導學生獲獎、歷年授課意見調查紀錄、舉辦研討會與策展等)。
9. 國立聯合大學個人資料蒐集聲明暨同意書。
10. 擬任(現職)人員在中國大陸設有戶籍、領用中國大陸護照、身分證、定居證或居住證情形具結書。
請依上述順序以A4膠裝成冊。
11. 推薦信:兩封。
12. 博士畢業論文。
以上應徵資料恕不退還。

(二) 第一階段審查為書面審查,條件符合通知第二階段面試,暫定115年9月28日~115年10月2日,若未克參加,視同放棄應徵。

六、寄送方式:相關書面資料請以掛號寄至
360301苗栗市恭敬里聯大一號 / No.1, Lienda, Miaoli 360301, Taiwan.
國立聯合大學建築學系 收
(請註明應徵建築系教師)

七、截止日期:115年9月14日(一)(以郵戳為憑)。

八、聯絡人:楊小姐
電話:037-381641
傳真:037-354838

發佈日期:2026-07-31 00:00:00

附加檔案

更新日期 : 2026/0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