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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灣師範大學音樂學系徵聘古箏兼任教師公告

一、應徵者須具下列條件之一(請檢附證明):
1.獲有教育部頒給講師(含)以上證書者。
2.獲有教育部認可之古箏碩士學位或其同等學歷證書(符合教育部公告《境外學位或文憑認定原則》之藝術學位文憑,得依教育部規定審定講師(含)以上資格者。)
3.最近五年有至少三次不同曲目之全國性展演。
二、具有大學音樂學系古箏相關課程教學經驗(請檢附聘書影本)者為佳,並請檢附教學大綱、教學經驗或研究計畫等。

發佈日期:2025-08-11 00:00:00

附加檔案

相關連結

https://www.music.ntnu.edu.tw/index.php/2025/08/11/2025/
更新日期 : 2025/0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