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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高雄餐旅大學誠徵英文兼任教師

壹、師資名額及擬聘任日期:
英語兼任講師(含)以上1-2名(支援語文中心課程),兼任師資初聘聘期1學期,預計自115年08月01日後,以實際到職日起聘。
貳、積極資格條件及消極資格條件:
積極資格
(一)應必備條件:
1.應聘講師以上者,應具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16至18條資格之一。
2.應獲有國內外大學英文、教育相關領域或英語系國家碩士(含)以上學位。
(二)參考條件:
1. 具二年(含)以上英文課程相關教學經驗尤佳。
2. 具備以全英語授課專業課程能力尤佳。
3. 可配合日間及夜間授課,且周一及周五上午得安排課程尤佳。
消極資格(未符合者依法應限制進用,請自行揭露,續由本校查核)
(一)非本校校長及擬聘單位主管之配偶或三親等內之血親、姻親。
(二)無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及教師法第14條不得聘任之情形。

叁、須檢附資料:
一、擬聘教師資料表、應聘資格自我檢核表、個人資料蒐集告知聲明及同意書及擬任人員在中國大陸設有戶籍、領用中國大陸護照、身分證、定居證或居住證情形具結書(請至本校網站/行政單位/人事室/表格下載/任免遷調下載http://psla.nkuht.edu.tw/p/412-1015-280.php?Lang=zh-tw)。
二、畢業證書影本(國外學歷採認,須經我國駐外館處驗證或當地國政府權責單位查證並附中文譯本,請自行檢具歷年成績證明、其他畢業學校規定之相關學歷佐證文件、入出國紀錄〈外國人或僑民者免附〉等;至畢業學校已列入參考名冊者,得以查驗代替查證)。
三、教師證書影本。(無者免附)
四、經歷、專長、證照、業界實務工作證明及其他證明文件影本(本國經歷須併附勞保記錄;國外文件均須完成駐外館處驗證並附中文譯本)。
肆、工作內容:擔任教學、研究、服務及輔導等(指導學生學習、研究、批改學生作業及考卷、考核學生操行及其他教學、行政服務工作)。
伍、收件截止日及聯絡方式:
收件截止日: 115 年 5 月 3 日止(以郵戳或Email收件日為憑)。
地址:81271高雄市小港區松和路1號 國際大樓語文中心H102辦公室。
聯絡方式及課程相關問題:請聯繫本校聘任單位王昭詠助理,聯絡電話:(07)8060505轉分機19621。

陸、甄試結果公布及其他注意事項:

甄試結果預計於 115 年 7 月 22 日起,聘任單位以電子信件或電話、簡訊擇一告知。正式聘任與否,仍以外審成績及校級教評會決議為準。

發佈日期:2026-04-16 00:00:00

更新日期 : 2026/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