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依產學要點第5點規定,整合型產學計畫有二家以上計畫執行機構共同進行產學合作計畫時,應由總計畫主持人任職之計畫執行機構提出申請,且整合型產學計畫核定時,本會將依審查結果核給核定清單,核定清單上會明列其研發成果歸屬,至於研究主題並無特殊限制。
A:依產學要點第5點規定,整合型產學計畫有二家以上計畫執行機構共同進行產學合作計畫時,應由總計畫主持人任職之計畫執行機構提出申請,且整合型產學計畫核定時,本會將依審查結果核給核定清單,核定清單上會明列其研發成果歸屬,至於研究主題並無特殊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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