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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教育心理與輔導學系 徵聘專任或專案助理教授(含)以上教師數名。

一、名稱及名額:專任或專案助理教授(含)以上教師數名。
二、學術專長:
(一)「教育心理學」、「測驗科技」、「諮商心理學」、「學校輔導」等專長。
(二)具備以上專長之一且曾開設全英文課程者,優先考慮;可將生成式AI融入教學應用者為佳。
三、學經歷條件:
(一)國內、外大學畢業獲有博士學位或相當等級之文憑。
(二)除獲有博士學位之初任教師外,新聘專任教師應具有下列條件之一:
1、最近三年應發表二篇SCI、SCIE、SSCI、TSSCI、EI、A&HCI、民國一百零五年新制THCI(原THCI Core)或SCOPUS等索引收錄之學術性期刊論文,且為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
2、最近三年至少應主持二個國科會研究計畫。
3、三年內有正式出版之專書,並檢附審查意見及通過出版之相關證明。
〈註:前述期刊論文及國科會研究計畫,得相互折抵〉
(三)新聘專案教師所具資格比照本校同等級專任教師,除獲有博士學位之初任者外,並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三年內有正式出版之專書,並檢附審查意見及通過出版之相關證明。
2、最近三年應發表二篇SCI、SCIE、SSCI、A&HCI、EI、TSSCI、民國一百零五年新制THCI(原THCI Core)等級之期刊論文,且為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
3、最近三年發表原創性學術論文一篇於各領域Impact Factor前百分之五之期刊,且為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
〈註:初任教師係指自本公告首日起溯算二年內(不含男性兵役年資)獲得博士學位者〉
四、應徵需繳交資料:
(一)個人資料表(參見附件1)。
(二)相關證明影本(如:最高之博士學位證書、教師證書及其他證照等佐證資料)。
(三)最近三年內學術著作全文影本。
(四)需至本校人事室徵才網站http://pms.itc.ntnu.edu.tw/HireApp登入應徵資料。
五、應徵專任教師者:依據本校研發處「獎勵新聘特殊優秀人才辦法」規定,新聘人員以學術研究、產學研究或跨領域研究之績效為標準,每月另支給獎勵金,至多三年。專任教師任職後,可依據本校「獎勵特殊優秀人才辦法」規定,申請每年之彈性薪資獎勵。
六、申請時間:
(一)申請期限:即日起至2025年8月29日(週五)截止(郵戳為憑)。
(二)一律以通訊方式申請,資料請寄:106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一段162號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心輔系 系主任收(資料請註明應徵「心輔系專任或專案教師_應徵者姓名」),備審資料請自留底稿,恕不退件。請務必將「個人資料表」電子檔傳至聯絡人email: t05002@ntnu.edu.tw,電子郵件主旨:應徵專任或專案教師_應徵者姓名。
七、連絡人:李小姐,電話:(02)7749-3757,email: t05002@ntnu.edu.tw。
八、傳真:(02)2341-3865,心輔系email:psy-edu @deps.ntnu.edu.tw。

發佈日期:2025-06-26 00:00:00

附加檔案

相關連結

https://www.epc.ntnu.edu.tw/Front/Template/News.aspx?id=zTq4pS6u2k8=&Sn=894&lang=zh-tw
更新日期 : 2025/0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