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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報導「中科四期二林園區廢水 不必做「吳敦義版海洋放流」?」之說明

有關網路「中科四期二林園區廢水 不必做「吳敦義版海洋放流」?」報導,中科管理局說明如下: 一、 依據中科四期二林園區環評審查結論開發單位所提「舊濁水溪」(三和制水閘)及「濁水溪」(自強大橋下游1公里)等2項放流水排放方案均屬可接受方案,並就環境、技術經濟、管理等4方面充分討論後,即可擇一排放。 二、 行政院為安民心要求二林園區放流水應有更高之環境保護對策,故政策指示將放流水排至河口潮間帶低潮線再向海洋延伸至少3公里處,經中科管理局評估後選擇將放流管向海延伸至8.7公里達到海洋放流標準,且承諾原通過環評之河川放流加嚴水質標準不變,並依環境影響評估法申請變更。環保署業於100年3月29日、100年9月16日召開二林園區海放環差專案小組審查會議,另於101年2月9日及101年2月21日針對「各放流方案環境影響量化評估方法」議題召開專家會議及延續會議。 三、 有關專家會議建議二林園區應提升廢水回收再利用比率,將放流水量降到每日6萬噸以下,中科管理局認為行政院政策指示採行更高環保對策係包括海洋放流方案或其他利用之替代方案,因此規劃二林園區海洋放流,目前所送海放環差案在專家會議所提意見,中科管理局將彙整不同方案之評估及調查供環差專案小組會議審查參考。 聯絡人:楊琇喻 04-25658588*1115
更新日期 : 2015/0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