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2名
1.已具國內、外大學電機、電子、資訊、航太或機電等相關領域博士學位。
2.專精領域為電機機械、電力電子、電機控制、人工智慧、通訊導航、智慧控制、無人載具或系統整合等相關專長優先。
3.須具備全英文授課能力。
4.應具備一年以上與任教領域相關之業界實務工作經驗或執行產學合作計畫(於技職法104年1月14日施行前已在職之專任合格教師不在此限)。
B:2名
1.專長為航太、機械相關領域。
2.須具備全英文授課能力。
3.應具備一年以上與任教領域相關之業界實務工作經驗或執行產學合作計畫(於技職法104年1月14日施行前已在職之專任合格教師不在此限)。
4.具有民航證照、航空產業相關實務經驗或產學合作實績者優先。
發佈日期:2025-09-26 0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