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銘傳大學金融科技應用學系誠徵兼任講師(含)以上教師2名

一、聘任日期:預計115學年度第1學期聘任。
二、工作地點:桃園校區/基河校區
三、學歷要求:國內外金融、財經、商管、文化、科技、法律相關領域博士學位
四、資格及條件要求:
1.授課課程:配合學系需求安排。
2.願意跟學生互動、具團隊精神及配合金融科技相關課程開設。
3.具有國際移動與研究能力者佳。
五、專長要求:
1.金融科技相關領域:包括但不限於下列領域:法令遵循與洗錢防制、金融科技犯罪、虛擬資產、人工智慧、區塊鏈、分散式中心化技術、文化科技、運動科技、永續發展目標(SDGS) 及ESG相關。
2.具有相關專長之實務經驗。
3.具有英語或其他外語專業教學或研究能力。
六、檢附應徵資料(資料恕不退還):
1.中英文履歷表,各 1 份。
2.學位證書及成績單影本(持國外學歷者,證書及成績單需經駐外單位驗證)。
3.履歷(含二吋照片)或自傳。
4.檢附五年內相關研究著作、研究計畫、產學合作證明等(無者免附)。
5.曾任職於大專院校及研究機關者,請附教師證書、教學評鑑成績及歷年聘書或經驗證明等影本(無者免附)。
6.教育部頒發之教師資格證書影本(無者免附)。
7.相關資料請於郵寄前掃描成pdf檔案後同時寄至下列信箱:ryanlin@mail.mcu.edu.tw 及kailing@mail.mcu.edu.tw
七、應徵截止日期:應徵資料紙本請於115年5月8日下午三時前親送或寄達本公告郵寄地址,逾期者不予審查,謝謝。
八、郵寄資料:111臺北市士林區中山北路五段250號銘傳大學人力資源處收(信封請註明應徵單位及職稱)
九、聯絡方式:金科系章凱玲秘書03-3507001分機5269
十、其他說明:
本徵才公告蒐集之個人資料,僅限於人才甄選作業使用,非經當事人同意,絕不轉做其他用途,亦不會公佈任何資訊,並遵循本校資料保存與安全控管辦理(詳細個資管理可參閱「銘傳大學個人資料保護管理要點」與「銘傳大學個人資料保護專區」http://pims.mcu.edu.tw)
十一、相關網址:https://web2.mcu.edu.tw/

發佈日期:2026-04-24 00:00:00

更新日期 : 2026/0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