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北教育大學課程與教學傳播科技研究所115學年度第2學期新聘專任教師徵選公告
【系所】課程與教學傳播科技研究所-課程與教學組
【職位】助理教授級(含)以上
【名額】1名
【學歷及資格】
1.助理教授以上或具國內外大學博士學位,持國外學歷者,畢業證書應經駐外單位完成驗證。
2.應徵者應具有下列條件:
五年內曾在SCI、SSCI、TSSCI、A&HCI、THCI、SCIE、SCOPUS學術期刊發表論文(且為第一作
者或通訊作者),或主持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等中央部會或同等級民間組織計畫,或為已出版
具雙審查機制之學術專書作者(含章節),以上至少2案/篇/冊。
3.具中小學實務經驗尤佳。
【專長】教學理論、學習理論、教學方法與策略
【應徵手續及日期】
一、應徵手續
(一)填寫本所專任教師申請表。
(二)檢附下列證明與資料:
1.最高學位證書影本
※持國外學歷者,學位證書及成績單應經駐外單位完成驗證
※已通過博士學位論文口試者,請出具學位口試通過證明
2.博碩士成績單
3.個人履歷
4.著作目錄、近5年代表著作(未取得助理教授證者,須附博士論文;若以外文撰寫,須檢附中文摘要)
5.著作未涉及掠奪性疑義期刊切結書
6.在職證明(非在職者,可免附本項資料)
7.教師證書影本(若無,可免附本項資料)
8.主要經歷(工作)證明文件
9.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10.男性需檢附退伍證明或免役證明影本
11.其他有利於審查之相關資料
12.擬任人員在中國大陸設有戶籍、領用中國大陸護照、身分證、定居證或居住證情形具結書
(三)請提供以下三門科目教學計畫(含期末考共18週),說明如下:
1.學習與教學理論(博士班)
2.教學方法與策略研究(碩士班)
3.依個人研究專長撰寫一門本所課程架構以外之課程大綱。
(四)以上文件請親送或掛號郵寄至:『10671臺北市和平東路2段134號國立臺北教育大學課程與教學傳播科技研究所施助教收』。
●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專任教師。
(五)審查程序:
1.第一階段資料審查:擇優進入第二階段。
2.第二階段面談:
(1)個人研究重點專題報告。
(2)由所提供之教學計畫,自選一門課程進行試教。
(3)個人專長與生涯發展等相關問題答詢。
二、預定起聘日期:
116年2月1日(115學年度第2學期)或116年8月1日(116學年度第1學期)起聘。
三、送件日期:自即日起至115年8月31日(一)止,以郵戳為憑。
四、應徵者於甄選結果公告後若需寄回應徵資料,另行告知。
五、待遇:依本校相關規定核支。
六、如有相關問題請洽施助教。聯絡電話:(02)66396688分機62143。
【網址】http://cict.ntue.edu.tw/
發佈日期:2026-05-18 0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