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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部新聞稿

科技部於去(103)年7月接獲香港中文大學于如岡教授檢舉國立中央大學蔣偉寧教授與國立高雄海洋科技大學陳震武教授共同發表的2篇論文涉及自我抄襲。 經科技部召開3次學術倫理審議會議審議,陳震武教授發表之論文自我抄襲屬實,並涉他案(論文審查造假及所提計畫違反學術倫理),處以停權10年並追回3件計畫的研究主持費;蔣偉寧教授經查證並未有自我抄襲之事實,但對於與陳震武教授共同發表的著作,未善盡督導之責,處以停權1年。 科技部業就相關事件檢討並修訂學術倫理相關規範,另依科技部學術倫理案件處理及審議要點規定,對於違反學術倫理的處分結果,均函知當事人及其任職機構,並要求當事人任職機構提出說明及檢討改進。
更新日期 : 2015/0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