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海洋大學河海工程學系(海洋工程組)徵聘專任教師貳名
應徵資格:
1. 職位:專任助理教授(含)(以上) 2名。
2. 應聘條件:
a) 具海洋及海岸工程相關領域博士學位
b) 研究專長需包含海洋工程、海岸工程、港灣工程、海洋能源開發技術、海洋大數據觀測及AI智慧、海洋測量及海岸防災等相關領域
c) 具備中英文授課能力
d) 必需開設大學部或研究所EMI課程
e) 具備爭取與執行國科會及業界產學合作計畫之能力
f) 能授課科目:須能授課與本組相關課程(例如:「波浪統計」、「海洋能源」、「海岸及海洋工程」、「海洋水文與觀測」、「近岸海洋模式」、「水工模型試驗」、「海洋大數據分析」及「AI於海洋工程應用」)。
3. 起聘日期:民國116年2月1日或民國116年8月1日。若無法如期完成聘任程序,聘期將改由民國117年2月1日起聘。如無適當人選,得從缺。
有意者請提供下列資料:(表格與檔案範例提供電子檔公告)
1. 新聘教師申請人資料表(附表1)。
2. 新聘教師點數核算表(附表2)。
3. 學術著作目錄、執行過計畫統計(含計畫名稱、執行期限、擔任工作、委託單位、執行金額)以及國內外學術研究或實務工作經歷(附表3);請檢附近7年內(2019年迄今)代表著作抽印本或影本。
4. 可開設之課程及大綱。(可開設之選修課程請說明與學生未來就業之關係) (附表4)。
5. 大專(含)以上學經歷證件影本。(如有外國學位者,請附外國學位一覽表(附表5)、經我國外交部駐外單位完成之學位證書及歷年成績證明及修業前後、期間之出入境證明(請至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各地辦事處申請)) 。
6. 詳細履歷資料及個人經歷證明影本(如服務證明、離職證明、聘書等)。履歷資料請說明個人與業界關係(申請業界計畫能力、執行業界計畫能力、與業界相關經歷等) 。
7. 未來研究計畫大綱。
8. 博士學位論文影本。
9. 推薦信函 2 封。
10. 取得博士學位後在國內外相關單位博士後研究或相關實務工作經歷及相關證明文件。
11. 其它有助審查之文件(如證照、得獎與專利等)。
其他資訊:
1. 聯絡人:謝嘉凌小姐(Tel:02-24622192轉6101,E-mail:hre@email.ntou.edu.tw)
2. 請將相關文件掛號郵寄至下列地址:(應徵者需將所有郵寄資料電子檔或掃描檔,燒錄成光碟或隨身碟)
20224基隆市北寧路2號(請註明應聘研究領域類別-海洋工程組)
國立臺灣海洋大學 河海工程學系 系主任收
收件截止日期:115年8月31日(一)(以郵戳為憑)
3. 書審通過者再另行通知面試(所寄資料恕不寄還)。進入面試者應預備英文陳述自我相關經歷、研究領域等,並且在面試中說明個人與業界的聯結能力。
*送審文件可採用『國科會』相關表格(表C301~表C303)。
發佈日期:2026-06-03 0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