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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地球科學系 徵聘助理教授以上(含)專任教師一名

求才內容:
地球科學學門具海洋學相關領域專長(特別是物理海洋、海洋氣候動力或海洋跨領域研究)之助理教授以上(含)專任教師一名。
一、起聘日期:預計115學年度第一學期起聘(依實際作業時程而定)。
二、申請資格:
(一)獲海洋學相關領域之博士學位者。
(二)申請者以能依其個人之興趣、能力、經驗,配合本系現有的研究方向,並能強化本系研究能力,積極帶動本系參與世界頂尖研究,提出具有發展潛力或跨領域之研究計畫的人材尤佳。具備數值模式模擬能力、全球氣候變遷下的大尺度海氣交互作用,或物理環境對海洋生態系影響等跨領域研究潛力者尤佳。
(三)具大學部或研究所之教學經驗者為佳。
(四)具博士後研究經驗者為佳。
三、EMI 相關:需具備 EMI(English-Mediated Instruction)全英文授課能力,且於聘任後三年內每學年至少應開授二門EMI課程。
四、報名方式:
(一)報名時需檢具:
1.中文和英文履歷表各一份(請附聯絡電話及電子郵件帳號)、學術著作列表、博士學位證書影本。
2.研究及教學計畫書(請以英文書寫)。
3.推薦函三封(請推薦人逕寄下列收件地址或e-mail 黃婉如主任收)。
(二)申請截止日為2026年01月30日(郵戳或e-mail時間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資料請寄(信封或e-mail標題上請註明「應徵專任教師」):
11677台北市文山區汀州路四段88號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地球科學系
黃婉如 主任收
e-mail: wrhuang@ntnu.edu.tw
(三)洽詢電話:(02)7749-6375林純綿助教。
※應徵人員所繳交之資料恕不退件。
注意事項:
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9條之1規定:「臺灣地區人民不得在大陸地區設有戶籍或領用大陸地區護照。」及大陸委員會114年4月16日陸法字第1140400361號令:「臺灣人民領有中共居民身分證或定居證,均屬違反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9條之1規定。」獲聘之專任教研人員需填寫「擬任(現職)人員在中國大陸設有戶籍、領用中國大陸護照、身分證、定居證或居住證情形具結書」。

發佈日期:2025-12-27 00:00:00

附加檔案

相關連結

http://www.es.ntnu.edu.tw/
更新日期 : 2025/1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