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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管理局對媒體報導"中科四期相思寮聚落保留"之說明

中科管理局對媒體報導"中科四期相思寮聚落保留"說明如下: 一、有關中科四期相思寮聚落(含相思寮北側)保留案,係吳院長於99年8月13日接見相思寮鄉親代表時允諾以「相思寮聚落原地保留」及「耕地易地保留」專案辦理,主要係考量相思寮為住戶集中之聚落,故以聚落原地保留以及住戶耕地易地保留方式辦理。有關相思寮聚落保留及其耕地易地保留,本局已於99年8月28日邀集相思寮住戶召開說明會向住戶說明保留之規劃情形及作業程序,並向住戶清楚說明有關住戶已被徵收之房地以及保留耕地之讓售,因涉及原開發計畫之變更,須俟本局完成環境差異分析及開發計畫變更後,方得由本局向內政部申請撤銷徵收,以及由國產局辦理保留耕地之專案讓售等作業。此外,保留耕地之規劃,本局亦於99年9月24日邀集保留耕地之住戶召開保留耕地配置及農水路規劃說明會,向住戶詳細說明保留耕地之規劃、農水路之施設、耕種表土之處理等規劃情形,相關工程均由本局負責,並歡迎住戶隨時了解作業過程之情形。相思寮聚落及耕地保留之規劃內容與住戶協調達成共識後,本局即積極展開環境差異分析及開發計畫變更之作業並送相關機關審查中,前述2項作業完成後,本局將儘速完成撤銷徵收作業及保留耕地之讓售作業,預計於今年6月底完成撤銷徵收以及8月底完成保留耕地點交予住戶之作業,以讓民眾安心。 二、有關環評委員建議在專6園區事業專用區與農地保留區之間增加隔離綠帶部分,本局同意配合辦理。 三、有關相思寮聚落外之4戶散戶,其住戶地散佈於園區各處,距離現有相思寮聚落有相當之距離,無法如部分住戶要求將相思寮保留範圍擴大一起保留。另考量園區之開發,原地保留影響園區土地使用甚大,無法原地保留。本局在這段期間,亦逐一拜訪這4戶,除向其詳細說明無法原地保留之外,並針對其所提安置所面臨之問題,提供協助(例如:地上物補償問題、共有農地興建農舍問題、是否有需協助尋找建屋營造商等)。除明確表達將自行購屋之住戶外,目前住戶對於其居住方案均尚未有定案,本局後續將再一一針對住戶所面臨之問題協助處理。 四、環保署於100年3月29日召開「中部科學工業園區二林園區相思寮聚落及耕地保留、放流水排放方案變更環境影響差異分析報告」專案小組審查會議,有關放流水排放方案變更議題,專案小組結論為請中科管理局針對委員及相關機關所提意見(例如放流水中物質生物累積影響、對沿海養殖經濟影響、評估由舊濁水溪海洋放流之比較等)補充修正後,再送專案小組審查,並無駁回之情事,中科管理局將依會議結論補充修正相關資料後再提環保署審議。 聯絡人及聯絡電話:李安妤 04-25658588*1111
更新日期 : 2015/0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