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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海大學徵求文學院院長候選人啟事

東海大學徵求文學院院長候選人啟事
一、茲依據「東海大學各學院院長遴選辦法」,公開徵求文學院院長候選人。
二、文學院現有五系、一學位學程及一中心:
(一)中國文學系(含學士班、碩士班、博士班)
(二)外國語文學系(含學士班、碩士班)
(三)歷史學系(含學士班、碩士班)
(四)哲學系(含學士班、碩士班、碩士在職專班、博士班)
(五)日本語言文化學系(含學士班、碩士班)
(六)華語文教學國際碩士學位學程
(七)英語中心
三、本院院長候選人需具備下列資格:
(一)經教育部審定合格之校內外教授為原則(國外教授得由原服務單位出具證明)。
(二)具行事公正、品格高尚、服務熱忱及學術成就者。
(三)具兩年以上教育行政經驗者。
(四)校外教授其專業領域合乎本院系所單位者。
(五)申請時未滿62歲者。
四、候選人應提出下列文件資料:
(一)教育部教授證書影本(國外候選人由服務單位出具證明)
(二)學位證書影本。
(三)學術經歷與著作。
(四)東海大學文學院院長候選人資料表(請至文學院網站下載)。
(五)其他相關文件資料。
五、相關公告事項及表格請上網查詢:https://arts.thu.edu.tw
六、院長任期自民國115年8月1日起聘,任期三年,其他辦法請參閱本校各學院院長遴選辦法。
七、候選人請將表格及相關資料之紙本或電子檔郵寄本會(以郵戳為憑,以電子檔寄送者請來電確認),收件截止日為115年1月19日(星期一),電子檔收件時間至當日23:59為止。
八、候選人經委員會審查後,由本會邀請公開說明治院理念。
九、郵寄地址:407224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四段1727號
東海大學文學院院長遴選委員會收

東海大學文學院院長遴選委員會 啟

發佈日期:2025-12-0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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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arts.thu.edu.tw
更新日期 : 2025/1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