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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會說明原住民科學教育案

有關外界關切洪蘭教授主持原住民科學教育計畫案,本會說明如下: 一、 國科會科教處於97年7月規劃推動「原住民科學教育計畫」 (98-101年),並規劃成立計畫辦公室集中辦理相關事宜。依前主委指示,本會請中央大學洪蘭教授主持「原住民科學教育計畫辦公室」計畫,經送請二位會外專家審查均推薦補助,該計畫執行期間為97/12/1-102/7/31。本會亦於97年10月公告徵求「原住民科學教育計畫」,經初、複審通過7群,共18件計畫(經計畫考評,最後完成執行為13件),年終由「原住民科學教育計畫辦公室」彙整撰寫績效報告。 二、 前揭計畫第一期計畫尚未結束且未檢討執行成果時,本會科教處未簽奉主委或副主委核可,逕於101年10月公告徵求第二期研究計畫及推動計畫(102/8/1-106/7/31),經初、複審仍由洪教授主持「原住民科學教育計畫推動計畫」四年計畫。科教處事前未先呈核,事後亦未遵本會規定送業務會報報告。本會已將失職人員移送考績會懲處,並檢討相關流程。經查,全會並無其他類似疏失案件。 三、第二期「原住民科學教育計畫推動計畫」因行政程序不完備,本會已決議中止。惟鑑於原住民科學教育的提升極為重要,原計畫經費仍將用於原住民科學教育之推動。 四、本會在朱主委主政之下,學術研究計畫之委託與補助,皆以達成學術或政策目的為取向,絶不會有「大老迷思」,學術審查標準也非一成不變。本會願意接受外界的批評與建議,建立更客觀、完善的學術審查制度。
更新日期 : 2015/0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