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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中正大學教育學研究所徵聘專任教師公告

一、職稱:助理教授(含)以上專任教師。
二、名額:1名。
三、起聘日期:116年2月1日
四、資格條件
(一)具備教育部認可國內外教育相關領域博士學位(申請時須已取得正式博士學位證書)或助理教授職級以上教師證書。
(二)學術專長:以教育行政領域相關專長為優先。
(三)具備全英語授課之能力,能支援全英語或EMI課程之開設。
(四)未來擬支援開設教育研究方法(質/量研究)相關課程。
五、申請資料
(一)應徵教師個人基本資料表。
(二)詳細中文履歷表(含自傳、研究成果自述)。
(三)最高學歷證書 (持國外學歷者,投遞時須檢附經駐外單位驗證通過之證明文件;如屬大陸地區學歷者,須檢附教育部核發之大陸地區學歷認定函)。
(四)碩士及博士班成績單影本(國外學歷應經駐外單位驗證)(無者免附)。。
(五)學術著作
1.若具有大專院校教師身分者,請提供五年內相關著作目錄及重要著作抽印本。
2.若具博士學位而未曾送審大專院校教師資格者,提供五年內相關著作目錄及重要著作 抽印本外,倘經初審、面試通過並獲所教評會推薦者,應另附博士論文六本,俾利爾後外審。
(六)執行之研究計畫與未來研究規劃。
(七)助理教授級以上教師證書影本(無者免附)。
(八)有教學經驗者需檢附五年內所有任教科目名稱及學生意見調查回饋表。
(九)其他有助審查之相關作品、得獎證明或相關經歷文件影本。
六、資料寄送與收件截止日
115年9月10日前(郵戳為憑)將上述相關證件資料寄至:嘉義縣民雄鄉大學路一段168號 國立中正大學教育學研究所收(請務必註明應徵教育學研究所專任教師)。
七、聯絡人:劉小姐,聯絡電話:(05)2720411分機26201。
※初審通過後以電話通知複審面試,未達初審標準者,恕不另行通知。
※紙本申請資料如需寄還者,請附足額掛號回郵信封。
八、備註
(一)經初審符合資格者,由用人單位通知到校參加面試;若應徵者未具有大專合格教師證書,經初審、面試通過並經用人單位通知,應附博士論文五本,經外審通過後,方得提報本校教師評審委員會審議。
(二)進入複試者,需準備一場以全英授課主題試教(主題自訂)。

*詳參考中正大學教育學所資訊
https://deptedu.ccu.edu.tw/p/404-1231-92863.php?Lang=zh-tw

發佈日期:2026-07-29 00:00:00

更新日期 : 2026/0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