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銘傳大學諮商臨床與工商心理學系誠徵專任助理教授以上教師1名(諮商心理)

一、聘任日期:預計 114學年度第 2 學期聘任。
二、工作地點:桃園校區。
三、學歷要求:具國內、外之心理學相關博士學位。
四、資格及條件要求:
1.具備中華民國諮商心理師執照
2.具備諮商與心理治療理論、技術、專業倫理及諮商實習督導相關實務工作經驗尤佳
3.對教學、研究與服務有高度熱忱,曾有論文發表於I級期刊者尤佳
五、專長要求:
1.可任教科目領域:國內諮商心理師執照考試所需相關課程。
2.具有教學及研究熱忱,並能帶領學生實習及指導專題/論文。
3.具有計畫或產學研究能量,能夠帶領學生參與研究並發表。
4.配合系所發展,能夠創新教學方式或開發課程科目。
以上資格、專長要求相當者,以能配合系上發展及行政支援作業能力者優先。
六、檢附應徵資料(資料恕不退還):
請以電子檔(PDF合併)傳送並以掛號寄出以下資料(中英皆可):
1.學術履歷、自傳
2.學位證書(含大學及研究所,國外學歷須經駐外單位驗證。尚未取得學位證書者請先提供學校開立「臨時學位證明」正本,請明確註記取得「學位證書」之日期;若屆生效日仍無法取得正式證書者,將註銷聘用資格。)
3.最高學位成績單影本(中/英文皆可)。
4.近3年個人著作目錄(請最少檢附1篇前述任教專業期刊抽印本或已經接受刊登證明,應註明為TCI-HSS、TSSCI、THCI-Core、SSCI或SCI收錄期刊)
5.至少2門前述任教科目領域授課課程大綱。
6.請檢附博士學位論文。
7.其他有利審查之資料,如:教育部審定之教師證書影本或授課證明、相關專業認證證照影本、外文能力證明、專業或實務經驗符合課程所需之相關佐證資料等。
七、應徵截止日期:114年12月9日止(以郵戳為憑)。
八、郵寄資料:111臺北市士林區中山北路五段250號銘傳大學人力資源處收(信封請註明應徵單位及職稱) ;郵寄紙本應徵資料之前,請先將履歷、自傳及其他應徵資料電子檔email至
hsinyi@mail.mcu.edu.tw 心理系葉欣怡秘書
九、聯絡電話:03-3507001分機3677 葉欣怡秘書。
十、其他說明:
1.本徵才公告蒐集之個人資料,僅限於人才甄選作業使用,非經當事人同意,絕不轉做其他用途,亦不會公佈任何資訊,並遵循本校資料保存與安全控管辦理(詳細個資管理可參閱「銘傳大學個人資料保護管理要點」與「銘傳大學個人資料保護專區」http://pims.mcu.edu.tw)。

發佈日期:2025-12-0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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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 2025/1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