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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管理局對媒體報導"中科搶水 農民今擊鼓鳴冤"之說明

有關媒體報導"中科搶水 農民今擊鼓鳴冤"中科管理局說明如下: 一、調撥農業用水並不會影響農民灌溉 (一)目前中科二林園區仍屬公共工程施工階段,廠商尚未進駐營運用水,並無影響農業用水之情形。 (二)園區調度農業用水量約6.65萬噸/日。調度水量相對於既有整體農業用水量之比例極低,僅佔彰水會近10年之平均每日總灌溉水量之1.57%。 (三)彰水會目前之灌溉用水調配,係採粗放式管理,其供水誤差率約5%,本園區未來調用農業用水之水量,大多在此一誤差範圍內。該會並進一步透過供水的精緻化管理,節餘原本供應灌溉用水所流失之水量後,提供本園區使用;且調撥予本園區之用水,亦配合農民灌溉習性,白天以提供農業灌溉優先,夜間方取水存於蓄水池內,再輸送園區使用。 (四)報載所稱「自從中科三期進駐,縣府允建集集堰攔水,溪州灌溉用水就供四停六」之情形,與事實不符,因「供四停六」係彰化水利會從民國74年就採用之灌溉方式,已歷時26年;另集集攔河堰位於彰化、雲林交界,在中科三期(位於台中后里)開發前即已完工,故非配合中科三期開發後所興建。 (五)彰水會另表示,莿仔埤圳仍以農業灌溉為優先,不會影響農民用水之權益。二林園區中期用水量相較於既有農業灌溉用水量之比例極低,彰水會於枯旱期間進行大區輪灌,主要係缺乏蓄容空間(蓄水池、人工湖)所致,並非受中科四期調度用水之影響。 二、調撥農業用水並非常態調撥,且未違反農業用水調度相關規定 (一)調度農業用水係彰水會依「農業用水調度使用協調作業要點」規定辦理,在不影響供應農業灌溉用水之原則下,調度園區使用,並未違反相關規定。 (二)依據環評審查結論規定,調度農業用水以6.65萬噸/日為上限,長期水源完成後即不得調用農業用水,故該調度係中期(暫行)措施。目前,二林園區處於公共工程開發階段,尚未用水,未來用水量係配合廠商進駐緩步增加。園區亦將配合水利署階段性之供水規劃,調整引進用水量較低之產業性質,同時加強輔導園區廠商用水回收率之提升,以提升用水效率。 三、調度農業用水專管工程,可作為彰水會明渠灌溉系統之備援系統,提高農民種植環境穩定度 (一)調度農業用水專管之管線,長期可視為明渠灌溉系統之備援系統,為強化水利會灌溉管理,本工程規劃設有多處分水點,可供應灌區用水,減低支線渠道淤積維護費用,並改善原供水渠路供水之滲漏損失,提升灌溉用水使用效率。 (二)於既有渠路歲修期間,調度農業用水專管可作為替代的輸水管路,農田灌溉不致中斷,強化了灌溉系統供水之穩定度,提高農民種植環境可靠度。 四、調度農業用水專管之沉砂池與調節池工程完成後,對農業灌溉節水有極大助益 (一)因目前濁水溪水源濁度非常高,農民每年須進行整地工作,須將沉砂移除方可進行來年耕種,日後,利用本工程所設沉砂池,將可減少農民困擾。 (二)本工程輸水系統所設計之沉砂池及調節池,可有效降低原水濁度,提供精緻農業灌溉系統使用(諸如滴灌及噴灌),符合節約用水綠色潮流,並可有效增加蓄容空間,提升農業灌溉彈性。財團法人農業工程研究中心表示,平均噴灌系統較傳統溝灌方式節水1/2,而滴灌系統較噴灌系統節水1/3,換言之,每10公頃噴灌系統節約之水量可增灌5公頃溝灌農田。 (三)配合接水設施之設置,沉砂及調節池處理之水源未來可提供彰南花卉園區特定區及精緻農業區發展使用。 聯絡人:李安妤 04-25658588*1111
更新日期 : 2015/0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