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北藝術大學藝術創意研究國際碩士學位學程徵聘專任教師公告
一、職稱:助理教授(含)以上教師
二、名額:1名。
三、擬任課程:
(一)批判理論與創意思考 (Critical Theories and Creative Thinking)
(二)藝術行銷或藝文組織經營與管理 (Art Marketing Strategies or Cultural and Art Organization Management)
(三)文化政治與文化政策(Cultural Politics and Cultural Policy)
四、聘任條件:
(一)本單位為國際學程,授課教師必須全英語教學、全英文論文指導。
(二)研究專長須符合下列領域中至少一項:文化政策、文化創意產業、當代藝術策展。
(三)有美術館或藝文場館等相關實務專業經驗者為佳。
(四)依本校規定,新聘專任教師應義務擔任行政工作至少三年。
(五)新聘教師於到職日起二年內為試聘期,試聘評核通過後,始得續聘。
(六)依照本校專任教師之待遇標準支給。
五、學歷及資格:
(一)具有助理教授(含)以上教師證書者。
(二)或具博士學位或其同等學歷證書,成績優良並有專門著作者。
(三)國外學歷應經駐外單位完成驗證。
(四)無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9條之1所定情事,並未在中國大陸設有戶籍、領用中國大陸護照、身分證、定居證或居住證,並填具及繳交擬任人員未在中國大陸設有戶籍、領用中國大陸護照、身分證、定居證或居住證具結書 (請至本校人事室網頁/到離職專區/教研人員項下下載)
六、應徵日期:自即日起至115年10月27日(星期二)止,以郵戳為憑。
七、檢附資料(恕不退件):
(一)個人履歷表(包括學經歷、碩博士論文、歷年著作或作品目錄、專長領域、推薦人名單)。
(二)助理教授(含)以上教師證書影本(尚未取得教師證書者免附)。
(三)最高學經歷證明文件影本(國外學歷請先於駐外館辦妥認證)。
(四)專業領域之作品、著作、演出表現、製作或特殊造詣等成就證明(若無者免附) 。
(五)未來教學與研究重點。
(六)上述兩門擬任課程之教學大綱(須以英文撰寫)。
八、應徵方式:
(一)應徵者應於115年10月27日(星期二)前(郵戳為憑),將上述文件一份以紙本掛號寄送至「112 台北市北投區學園路一號 國立臺北藝術大學藝術創意研究國際碩士學位學程許助教收。」(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專任教師/姓名),並將文件電子檔以Email 寄至 hoyahsu.imcci@gmail.com(Email信件標題:應徵專任教師/姓名)。
(二)經書面審查通過者,甄選日期另行通知。
(三)聯絡方式:電話(02)28961000分機3140。
(四)電子信箱:hoyahsu.imcci@gmail.com(許助教)。
(五)本學程網址:
http://sac.tnua.edu.tw
https://www.facebook.com/SacTnua
https://www.instagram.com/sactnua/
發佈日期:2026-09-16 0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