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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雲林科技大學營建工程系115學年度第2學期徵聘專任助理教授以上師資1名

1.聘任:助理教授(含)以上之專任教師 1 名。
2.擬聘時間:民國116年2月1日(115學年度第2學期)。若因無教師證等因素,而導致無法如期完成聘任程序,聘期將改由民國116年8月1日起聘(116學年度第1學期)。如無適當人選,得從缺。
3.申請專長:具土木或營建工程相關領域之博士學位,以營建管理、建築工程、土木資訊科技相關專長為優先。
4.資格:具有「土木或營建工程」相關領域博士學位,並具備一年以上與任教領域相關之業界實務工作經驗(需檢附相關工作證明,認定方式依「本校教師業界實務工作經驗認定要點」,但技術及職業教育法施行前(民國 104 年 1 月 14 日)已在職之專任合格教師,不在此限),應具備中文及英文授課能力,具有優異的教學和研究潛力、產學合作能力或工程實務經驗者優先考慮。
5.截止日期:115年 7 月 31 日(以郵戳為憑),來函請以掛號寄至: 『640 雲林縣斗六巿大學路 3 段 123 號』 國立雲林科技大學工程學院收(請註明應徵「營建工程系專任教師」職缺)。聯絡人:張小姐05-5342601轉4701。如有未盡事宜,悉依「大學法」、「教師法」、「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等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發佈日期:2026-04-07 00:00:00

附加檔案

更新日期 : 2026/04/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