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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中科技大學應用中文系徵聘「專案助理教授(含)以上」1名

一、職稱:專案助理教授(含)以上
二、名額:壹名
三、起聘日期:中華民國116年2月1日
四、資格:
1.須具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博士學位或領有助理教授證書(含)以上資格者。
2.須具中文相關學位。具行銷實務能力或品牌管理經驗者尤佳。
3.具英語授課能力尤佳。
4.須具業界實務經驗至少一年(含)以上(不含研究助理及博士後研究)。
5.須具「最近五年內已發表或出版之相關著作—收錄SCI、SSCI、SCIE、TSSCI、THCI至少需一篇」,或最近五年內產學合作計畫經費總金額(共同主持人以平分方式計算)至少需達100萬以上(請提出相關計畫合約)。
五、教授課程:文字學、文學概論、神話與寓言、現代小說與習作、詩選及習作、企劃與行銷等相關課程。
六、行政義務:除上課外,須全職協助系務及執行本系相關計畫。
七、應徵需備文件:
1.新聘專案教師基本資料表及自傳。
2.大學、碩士、博士學經歷證件及成績單影本。(持外國學歷者須繳交外交部駐外使館認證過之國外學歷證件及成績單)
3.取得前一等級教師資格後之著作(展演)及論文目錄一覽表。
4.最近五年內已發表或出版之相關著作—收錄SCI、SSCI、SCIE、TSSCI、THCI至少一篇,或產學合作案或相關計畫書之契約書影本。
5.業界至少一年(含)以上實務經驗之證明文件,如勞保投保證明。
6.其他有利審查之證明,如相關證照等。
八、申請期限:即日起至中華民國115年7月24日截止(以郵戳為憑)。
九、注意事項:
1.依本校《教師聘任及資格審查辦法》規定,確認受評審人選後,受評審人選需提交碩、博士論文,供本校提論文比對系統進行論文原創性比對,比對之結果證明將提供系。未具教育部核發之教師證書者,應另包含其專門著作比照前項經論文原創性比對之證明。教師於接獲受評通知後,如未檢附上述經本校提論文比對系統進行論文原創性比對證明者,視為資料不齊,無法續參與聘任評審作業。
2.因應校內法規,請簽署「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擬任(現職)人員在中國大陸設有戶籍、領用中國大陸護照、身分證、定居證或居住證情形具結書」(如附件)以供查核,未配合查核者,不得參加徵聘。
3.通過初選者將通知面談及試教。未通過初選者恕不另行通知。備審資料統一退還,請送件者隨信附回郵信封辦理。

應徵者請將資料寄至:
404348臺中市北區三民路3段129號 國立臺中科技大學 應用中文系
並請在信封上註明「應徵教職」。(資料不齊者,恕不受理。)
聯絡電話及E-mail:04-22196420/ac00@nutc.edu.tw

發佈日期:2026-07-03 00:00:00

附加檔案

相關連結

https://ac.nutc.edu.tw/p/404-1077-134201.php
更新日期 : 2026/07/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