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師資名額及擬聘任日期:
兼任講師(含)以上人員計3名,兼任師資初聘聘期1學期,預計自114年08月01日後,以實際到職日起聘。
貳、積極資格條件及消極資格條件:
積極資格
(一)應必備條件:
1.應聘講師以上者,應具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16至18條資格之一。
2.應獲有國內外大學資訊或統計相關領域碩士(含)以上學位。
3.應具備生成式AI應用、程式設計、影像處理、統計、數據分析、財務之教學能力或於業界有相關經驗背景。
(二)參考條件:
1.除資訊相關專長外,具統計相關領域第二專長尤佳。
2.能全英(EMI)授課尤佳。
消極資格(未符合者依法應限制進用,請自行揭露,續由本校查核)
(一)非本校校長及擬聘單位主管之配偶或三親等內之血親、姻親。
(二)無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及教師法第14條不得聘任之情形。
叁、須檢附資料:
一、擬聘教師資料表、應聘資格自我檢核表(請至本校網站/行政單位/人事室/表格下載/任免遷調下載http://psla.nkuht.edu.tw/p/412-1015-280.php?Lang=zh-tw)。
二、畢業證書影本(國外學歷採認,須經我國駐外館處驗證或當地國政府權責單位查證並附中文譯本,請自行檢具歷年成績證明、其他畢業學校規定之相關學歷佐證文件、入出國紀錄〈外國人或僑民者免附〉等;至畢業學校已列入參考名冊者,得以查驗代替查證)。
三、教師證書影本。(無者免附)
四、經歷、專長、證照、業界實務工作證明及其他證明文件影本(本國經歷須併附勞保記錄;國外文件均須完成駐外館處驗證並附中文譯本)。
肆、工作內容:擔任教學、研究、服務及輔導等(指導學生學習、研究、批改學生作業及考卷、考核學生操行及其他教學、行政服務工作)。
伍、收件截止日及聯絡方式:
收件截止日:114 年05月09日止(以郵戳為憑或送達通識教育中心)。
地址:812301高雄市小港區松和路1號。
聯絡方式及課程相關問題:請聯繫本校通識教育中心陳助理,聯絡電話:(07)8060505轉分機24101。
陸、甄試結果公布及其他注意事項:
甄試結果預計於 114 年 07 月 30 日起,聘任單位以電子信件或電話、簡訊擇一告知。正式聘任與否,仍以外審成績及校級教評會決議為準。
備註:甄試資料恕不退件;如需取回,請附回郵信封並貼足相當郵資。
發佈日期:2025-04-15 0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