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嘉義大學徵聘專任教師啟事
聘用單位 農學院木質材料與設計學系
擬聘職稱及名額 專任助理教授(含)以上教師1名
起聘日期 115年2月1日(須完成本校聘任程序)
學歷 具木質材料設計製造、木材機械加工或相關領域之國內、外大學博士學位
專長條件 (專任教師須具備下列各款專長條件,專案教師得參酌訂定)
1.具有博士學位,且應具備下列條件之一,並附佐證資料:
(1)大專以上學校全職教學經驗2年以上,並至少有一篇木質材料科學或木材機械加工相關SCIE(SCI)或SSCI著作(請填列學院所訂一級期刊等級)。
(2)博士後研究全職工作經驗2年以上,並至少有一篇木質材料科學或木材機械加工相關SCIE(SCI)或SSCI著作(請填列學院所訂一級期刊等級)。
(3)木質材料設計與製造或木材機械加工相關領域業界全職工作經驗2年以上【「業界全職工作經驗」不包含第(1)款大專以上學校全職教學經驗及第(2)款博士後研究全職工作經驗】。
(4)在國內外學術專業領域具有卓越成就、具體特殊事蹟者。
註:
①上述第(1)款至第(3)款條件之年資採計期間,係自取得博士學位後至收件截止日止。
②上述第(1)款至第(2)款條件之一篇木質材料科學或木材機械加工相關SCIE(SCI)或SSCI著作(請填列學院所訂一級期刊等級),得列入博士學位取得前3年起至收件截止日之著作。擬應聘副教授等級以上者,其送審著作應為徵聘公告截止日前5年內之成果。
③代表作如為合著之期刊論文,應為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如為合著專書應載明應聘者之貢獻度。
2.應具可執行EMI全英語授課能力,或持國外學校博士學位證書,且畢業學校已列入「教育部外國大學校院參考名冊」中,得免附英語能力檢定相關資料。(系所經系務會議敘明無須具英語能力之特殊原因,擬具公告啟事,經校長核定後公告之,得不列入公告啟事)
3.以具家具結構、家具設計製造、木工機械加工實務、2D、3D CNC加工等背景為原則,具木工相關技術士證照(如家具木工、門窗木工等),並參與技能競賽、職能訓練等裁判、評委等經驗者為優先。
4.近5年內參與教育部、國科會或政府單位之產學合作或研究計畫者尤佳。
應檢附資料 1. 履歷表及自傳。
2. 學經歷證件影本。(持國外學校學位證書、成績證明、經歷等證件,須經我國駐外使領館、代表處、辦事處或其他經外交部授權機構驗證,並附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核發之個人入出境紀錄。)
3. 國立嘉義大學擬聘任教師著作及論文目錄一覽表(請依本校人事室/表單下載/類別:教師聘任及升等/新聘教師提送教評審查相關表件網頁項下下載之格式繕打)、著作抽印本或影印本(含博士論文)。
4. 2封以上推薦信。
5. 5年內著作抽印本。
6. 碩、博士歷年成績單。
7. 外語能力證明。
8. 相關證照影本。
9. 教師證書影本(未具教師證書者免附)。
10. 可任教之課程名稱一覽表與課程授課大綱。(且可任教家具結構、木工機械加工、家具設計製造尤佳,其他選修課程由應聘者參考專長條件第3條自行提列。)
11. 研究方向及領域說明。
12. 其他有助審查資料。
※所寄資料請依序排列,並自留底稿,恕不退件。
收件截止日 114年7月31日(以郵戳為憑)
收件地址 「600嘉義市學府路300號農學院木質材料與設計學系 收」
信封請註明「應徵教職」,並以掛號寄出。
聯絡方式及聯絡人 電話:05-2717490
傳真:05-2717497
E-mail:sheng1887@mail.ncyu.edu.tw
聯絡人:李安勝主任
備註 1、 本校得不足額錄取。
2、 新聘教師未具教育部核發擬聘等級教師證書者,及擬聘副教授以上已具教育部核發擬聘等級教師證書者,本校將辦理著作外審。
國立嘉義大學徵聘專任教師啟事-英語能力標準表
應具可執行全英語授課(EMI)能力態樣 1、具英語系國家博士學位證書。
2、於英語系國家從事博士後研究經歷1年以上。
3、具英語系國家研究工作經歷1年以上。
4、至英語系國家擔任訪問學者1年以上。
5、英語能力檢定證書:英語檢定 (包含聽說能力) 考試成績應達歐洲共同架構能力分級(CEF) B2(高階級)等級(詳如本校參照表)。
發佈日期:2025-05-16 0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