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幼兒與家庭科學學系
◎誠徵專任或專案教師2名
壹、專長領域
具「幼兒教育」或「幼兒發展」專長。
貳、應徵資格(不限本國籍):
一、專任教師:應符合下列(一)或(二)之條件
(一)初任教師:係指本系對外徵聘公告首日起溯算2年內(不含男性兵役年資)獲得博士學位者,均可視為初任教師。
(二)非初任教師者,新聘專任教師應具有下列條件之一:
1.最近三年應發表二篇SCI、SSCI、A&HCI、EI、TSSCI、THCI或SCOPUS等索引收錄之學術性期刊論文,且為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
2.最近三年至少應主持二個國科會(原科技部)研究計畫。
3.三年內有正式出版之專書,並檢附審查意見及通過出版之相關證明。
前述期刊論文及國科會(原科技部)研究計畫,得相互折抵。
二、專案教師:應符合下列(一)或(二)之條件
(一)初任教師:係指本系對外徵聘公告首日起溯算2年內(不含男性兵役年資)獲得博士學位者,均可視為初任教師。
(二)非初任教師者,新聘專案教學人員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最近三年應發表二篇SCI、SCIE、SSCI、A&HCI、EI、TSSCI、THCI等級之期刊論文,且為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
2.三年內有正式出版之專書,並檢附審查意見及通過出版之相關證明。
3.最近三年發表原創性學術論文一篇於各領域 Impact Factor 前百分之五之期刊,且為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
參、申請方式
一、申請資料:請備履歷表、自傳、博士學位證書、博士學位論文、大學以上成績單影印本、學術著作目錄及論著全文,並敘明代表著作。
二、一律以通訊方式申請,來函請寄:
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一段162號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幼兒與家庭科學學系林亞寧小姐收
電話:(02)7749-1416
e-mail:eileenlin@ntnu.edu.tw
網址:https://www.cfs.ntnu.edu.tw
肆、應繳資料 請依序排列後,裝訂成乙冊
(一)專任(案)教師徵聘履歷表 。
(二)博士學位證書影本、學歷成績單影本,持國外學歷請檢附經駐外單位驗證之國外學歷證件及成績單影本。如非英語系國家請另提供博士學位證書及修業證明經驗證或公證之英譯本或中譯本。
(三)助理教授級含以上證書影本,若無則免檢附 。
(四)敘明曾任教科目、可任教科目。
(五)敘明可全英文授課科目。
(六)曾從事過之研究計畫與重要成果大綱 。
(七)其他有利審查資料 例如:推薦信、獲獎證明 、教學經驗 、教材、評審、著作、計畫成果等。
伍、其他注意事項
(一)初審通過後以電子郵件方式通知複審面試,未達初審標準者恕不另行通知或寄回資料,請務必自行留存;經通知面試而未到者視同放棄。
(二)應聘教師獲聘任後,應依據本校「教師評鑑辦法」及「教師評審辦法」辦理。
(三)外籍教師依據本校外籍教師協助方案辦理。
(四)有關特聘教授、優聘教師之獎勵,請見本校獎勵學術卓越教師辦法。
(五)申請日期:即日起至114年6月16日下午5點前,將資料寄達、送達或email寄達皆可。
(六)預計起聘日:115年2月1日或115年8月1日。
(七)相關法規下載路徑:
1.本校「新聘專任教師資格條件暨評鑑作業規定」:請至本校網頁>行政組織>人事室>法令規章>教師聘任、升等、資格審查>本校新聘專任教師資格條件暨評鑑作業規定下載。
2.本校「專案教學及研究人員聘任要點」:請至本校網頁>行政組織>人事室>法令規章>教師聘任、升等、資格審查>本校專案教學及研究人員聘任要點下載。
發佈日期:2025-03-19 0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