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擬聘單位:國立臺北大學師資培育中心。
二、擬聘缺額:助理教授職級(含)以上專任教師1名。
三、所需資格條件:
1.需具有博士證書。
2.或備教育部頒發之助理教授職級以上教師證書。
四、應具專長:
1.以課程與教學專長為主,輔以教育議題、班級經營等相關專長。
2.能開設分科教材教法及教學實習課程尤佳。
3.曾在師培中心任教或具中等學校教學經驗者尤佳。
4.具科技教育或數位教學專長者尤佳。
五、應檢附之文件及著作:
1.新聘教師申請書-紙本及word電子檔。
2.履歷表-紙本及word電子檔。
3.教師專門著作目錄一覽表-紙本及word電子檔。
4.第3項表列各篇著作及博士論文抽印本1份(如申請副教授(含)以上職級者得免繳博士論文)。
5.博士學位證書影本、或系(所)開出將取得博士學位之證明書(證明書上須有擬畢業系(所)、日期、及博士論文指導教授簽名並需於報到前取得學位證書) (如係外國學歷請附中譯本並由駐外單位驗證證明,另請附經駐外單位驗證之國外學歷歷年成績證明)。
6.碩士及博士學位歷年成績單影本(具擬聘等級教師證書者得免附) (如係外國學歷請附中譯本並由駐外單位驗證證明)。
7.經歷證件影本(如係外國經歷請附中譯本,並經由駐外單位驗證證明)。
8.出入境紀錄(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證明,如非外國學歷初聘人員免繳)。
9.國外學歷送審教師資格修業情形一覽表(如非外國學歷初聘人員免繳)。
10.已取得教育部教師證書影本(無則免附)。
11.推薦信兩封。
12.身分證正反面或護照影本。
◎所需表格請上本中心網站(https://tec.ntpu.edu.tw/),「表單下載」→「新聘教師表單」下載填寫。
◎word電子檔請寄至tec@mail.ntpu.edu.tw,信件主旨「應徵臺北大學師培中心新聘教師-(姓名)」。
◎紙本請依序排列,掛號寄至23741新北市三峽區大學路151號國立臺北大學師資培育中心。
◎初審通過後,須蒞校發表論文,所寄資料請自留底稿,怒不退件;經初審通過者須再繳交專門著作等相關送審資料。
六、申請截止日期:中華民國114年11月3日(以郵戳為憑)。
七、起聘日期:中華民國115年8月1日。
發佈日期:2025-10-07 0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