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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北大學通識中心徵聘編制外兼任程式設計教師1~2名

徵聘單位:國立臺北大學通識教育中心
起聘日期:116年2月1日
薪資:按「公立大專校院兼任教師鐘點費支給標準表」支給

一、徵聘名額與資格:
(一)徵聘名額:116年高教深耕計畫學士班或進修學士班編制外兼任程式設計類教師1~2名
(二)徵聘資格(符合以下其中一項):
1.具有資訊相關科系(資訊工程、資訊管理、資訊教育、資訊科學等)之博士學位;
2.具有資訊相關科系(資訊工程、資訊管理、資訊教育、資訊科學等)之碩士學位,且具有講師以上資格證書者;
3.具有資訊相關科系(資訊工程、資訊管理、資訊教育、資訊科學等)之碩士學位,且具備博士候選人資格者,或現為臺北聯合大學系統(國立臺北大學、臺北科技大學、臺北醫學大學、臺灣海洋大學) 已修畢該系博士班所規定必修課以及應修學分之博士班學生;

二、應具專長:(可英語授課優先)
1.熟悉生成式AI工具及其應用。
2.熟悉Python程式語言及其應用。
3.熟悉Android或iOS手機應用程式設計。
4.熟悉網頁設計/網站開發程式語言及其應用。
5.其他程式語言及應用。

三、聘期:116年2月1日至116年12月31日;
(續聘與否視教學表現及高教深耕計畫經費情況而定)

四、應檢附資料:
1.履歷表
2.教育部核發之講師以上教師證書影本(具有博士學位但無教師證書者得免附)
3.學、經歷證件影本(如係外國學、經歷請附中譯本並由我國駐外單位認證證明、個人出入境紀錄[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證明]、國外修業情形一覽表)
4.最高學歷成績單影本(如係外國學歷請附駐外單位驗證之歷年成績證明)
5.五年內(110年以後)著作及論文目錄一覽表(請依表單內附註所說明之類別填寫)
6.前項一覽表填列之著作及論文抽印本各乙份
7.擬授課綱要或曾任教課程綱要(至少2門),<可開授課程參考科目表或自行新增、課程綱要表單等,請按此連結至本中心網頁參考>
8.身份證正反面或護照影本
9.佐證資料:例如曾任或現任教單位聘書影本、曾執行之研究或課程相關計畫、曾獲重要學術榮譽、教學優良事蹟等
10.個人資料檢核表
11.編號1、5、7、10之電子檔請以電子郵件回傳至cge@mail.ntpu.edu.tw
五、收件截止日:即日起至115年8月20日
以電子郵件收件日或郵戳為憑,項目四應檢附資料編號1~11不全者恕不受理

六、備註:
1.合則通知面試,所寄資料請自留底稿,如需返還請附貼足郵資之回郵信封。
2.項目四應檢附資料-編號1、5、7、10、國外修業情形一覽表等表單(請勿轉成PDF檔或圖片檔),務必另以電子郵件回傳(請寄至cge@mail.ntpu.edu.tw)。
3.應聘表單下載:本校通識教育中心網頁/表單下載/應徵兼任教師表單
4.欲申請者請檢附相關資料並依序編號,於信封或e-mail主旨註明應徵程式設計類兼任教師、應徵者姓名,申請截止日前以e-mail或掛號郵寄(如無紙本資料須檢附可免郵寄)送達237新北市三峽區大學路151號 國立臺北大學行政大樓313室通識教育中心 收

七、聯絡資訊:
1.聯絡人:阮助理
2.電話:02-8674-1111#66170
3.E-mail:cge@mail.ntpu.edu.tw

發佈日期:2026-07-0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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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new.ntpu.edu.tw/news/6a41cee07e8120413d1530b0
更新日期 : 2026/0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