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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彰化師範大學誠徵教育部計畫專任助理

壹、 徵才資料
一、職稱:專任助理。
二、計畫名稱:115 年至116年教育部高中英語文適性教學教材開發計畫。
三、工作期限:
(一) 本案聘期至 116年 12 月 31 日止,如續獲教育部核定,將於期滿視工作表現續聘。
(二) 自報到日起試用期為3個月,試用期滿表現良好則予以續聘。
四、需求人數:2名。
五、資格條件:
(一) 大學(含)以上畢業者,性別不拘,男需役畢。
(二) 具有電腦作業系統 Office 等基本文書及資訊軟體應用能力。
(三) 具團隊合作及溝通協調能力,具工作彈性及配合度。
(四) 英語能力不拘,但具備英語能力証明者佳。
(五) 主動積極、認真負責、做事細心且配合度高。
(六) 視計畫執行需求,需配合出差或活動支援。
六、工作項目:
(一) 執行教育部「高中英語文適性教學教材開發計畫」相關業務。
(二) 其他主管交辦事項。
七、薪資:依本校「執行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專題研究計畫專任人員工作酬金支給原則」,40,560元/月,含勞健保、勞工退休金、年終獎金 1.5 個月。
八、工作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 08:00-17:00 (依本校差勤規定),週休 2 日。
九、工作地點:本校英語學系(彰化縣彰化市進德路1號)。

貳、 甄選作業
一、 報名日期及甄選方式:即日起至 115年 07 月 23 日(四) 中午 12:00 止。採隨到隨審,書面初審通過者,將個別以電話或 e-mail 通知參加面試,未通過初審者恕不另行通知。若於應徵截止日前有合適人選,將提前結束徵才。
二、應檢附資料及應徵方式:
(一) 應附資料
1.報名履歷表(如附表,請詳列聯絡電話及 e-mail)。
2.身分證正反面掃描本。
3.最高學歷證件掃描本。
4.其他有利應徵之證明文件(如英檢證照影本、或相關有利經歷等)。

(二) 應徵方式:請於115年07月23日(四)中午12:00止,將以上資料合併為同一個PDF檔,寄至信箱:ncue2550@adlncue.org,來信主旨註明「(您的姓名)應徵:專任助理」。
三、聯絡人:邱小姐,聯絡電話:04-7232105 分機 2549

參、 其他
一、面試時,請攜帶相關證件正本備查,學歷等證件經查明為偽造而獲錄取者,不予進用;進裝 訂 用後發現者應予解職。
二、錄取人員接獲遴用通知,未能依時報到者,視為放棄,由其餘人員依成績順序遞補,不得異議。
三、本專任助理之續聘依教育部補助情況及工作表現而定,約滿後即應無條件離職。五、曾有下列情事之一者,本校不得僱用為契約進用人員:
(一) 犯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第一項之性侵害犯罪,經有罪判決確定。
(二) 經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以下簡稱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侵害行為屬實。
(三) 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契約及終身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之必要。
(四) 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契約之必要,且議決一年至四年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於該管制期間。
(五) 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九條第六項第二款之情事。
(六) 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九條第六項第三款之情事,且於該認定一年至四年不得聘用或僱用期間。
六、凡報名參加本次甄選作業者,視為同意授權本校取得其基本資料並使用於本次甄選作業。

肆、 本公告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

發佈日期:2026-07-13 00:00:00

附加檔案

相關連結

https://aps.ncue.edu.tw/odedi/doc_page.php?id=.0.54.6212526.#
更新日期 : 2026/07/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