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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北大學不動產與城鄉環境學系誠徵教師公告

一、擬徵聘名額:專任助理教授(含)以上之「城鄉規劃」領域暨「環境生態文化休閒」領域專任教師1名。

二、所需資格條件:專任教師須具備教育部承認國內、外大學或學院之博士學位,並已取得學位證書者。
三、應具專長:應徵「城鄉規劃」領域暨「環境生態文化休閒」領域者需有「都市規劃理論及實務」相關專長,具備「英語授課及跨領域研究教學」能力,並需開設「都市發展」及「城鄉氣候變遷與災害韌性及調適」課程。
四、應檢附之文件及著作:
1.學歷證件影本 (含博士學位證書及博士修業時期歷年成績單。如係國外學歷者,請附(1)博士學位證書中譯本及歷年成績證明影本(皆須由駐外單位認證證明)、(2)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證明之個人出入境記錄及(3)國外修業情形一覽表)。
2.經歷證件資料影本 (如係國外經歷者請附中譯本並須由駐外單位認證證明)。
3.博士論文及相關著作或作品等。
4.履歷自傳、新聘教師申請表、專門著作目錄一覽表(格式請至本系網頁徵才公告中下載),並請先行e-mail至vivit@mail.ntpu.edu.tw (檔名/信件主旨:應徵不動產與城鄉環境學系_OOOO領域專任教師_姓名)。
5.已取得教育部教師證書影本(無則免附)。
6.身分證正反面或護照影本。
※已具擬聘等級之教師證書者,外國學歷證件得免附中譯本及駐外單位驗證證明,並免附國外學歷成績驗證證明、內政部入出國與移民署證明之個人出入境紀錄以及國外學歷送審教師資格修業情形一覽表。
※以上專任教師起聘日期:中華民國115年8月1日。
※中華民國114年8月31日前(郵戳為憑) ,檢附有關資料文件郵寄至23741 新北市三峽區大學路 151 號,國立臺北大學人事室收【請註明應徵不動產與城鄉環境學系專任教師,並載明應徵者姓名】。合者通知,如需退件請附回郵信封,否則申請資料恕不退還。
五、申請截止日期:中華民國114年8月31日(以郵戳為憑)。
六、起聘日期:中華民國115年8月1日。
七、單位聯絡人:
聯絡人:蔡佳惠助教
電話:02-86741111分機67411,傳真:02-86715308
E-mail:vivit@mail.ntpu.edu.tw

發佈日期:2025-05-20 00:00:00

相關連結

https://new.ntpu.edu.tw/op/carrier?tag=%E6%95%99%E5%B8%AB%E5%BE%B5%E6%89%8D
更新日期 : 2025/0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