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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灣師範大學音樂學系徵聘音樂專業領域 EMI專任或專案助理教授以上教師公告

【必要條件】
一、應徵者須具下列之一(請檢附證明):
1. 獲有教育部認可音樂博士學位或其同等學歷證書(符合教育部公告《境外學位或文憑認定原則》之藝術學位文憑,得依教育部規定審定助理教授(含)以上資格者)。
2. 獲有教育部頒給助理教授(含)以上證書者。
3. 具國際聲望或教學傑出。

【其他有利條件】
一、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為佳(請檢附證明、教學大綱或相關資料):
1. 具國內外大學院校全英語教學經驗者。
2. 具大學音樂系教學經驗。

發佈日期:2026-03-13 00:00:00

附加檔案

相關連結

https://www.music.ntnu.edu.tw/index.php/category/uncategorized/
更新日期 : 2026/0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