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必要條件:
(一)須具有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頒授之博士學位或助理教授證(國外學歷證書需符合教育部部頒[大學辦理國外學歷採證辦法]之相關規定)。
(二)依「 技術及職業教育法」第25條規定,技職校院專業科目或技術科目之教師,應具備1年以上與任教領域相關之業界實務工作經驗,惟104年1月14日前已聘任為專科以上學校之編制內具講師以上合格教師證書,且服務年資未中斷者,不在此限。
(三)專長領域以企業管理等相關領域為主,並能開設行銷與物流等相關實習課程。
(四)近5年曾發表與應聘專長相關之期刊及專門著作,其中至少有一篇為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
二、其他條件:
(一)檢附行銷企劃實作、物流管理和電子商務課程之授課計畫(包含課程設計內容、教學方法及質、量化學習成效評估指標之計畫書)。
(二)具大專校院專任授課教學連續 3 年以上經驗者尤佳。
(三)近五年曾於國內外訓練及帶領學生參加行銷類、管理類及創業類等競賽活動得獎及輔導學生考照尤佳(須檢附相關證明)。
(四)近五年曾主持或參與科技部、教育部高教深耕計畫或其他公、私立機構行銷/物流類產學合作計畫案。
(五)具備企業管理領域之學術研究能力,可雙語授課尤佳。
(六)行銷管理、人力資源管理、工業管理或資訊管理相關領域博士學位尤佳。
(七)其他有利審查之文件。
詳細徵才資訊請見官網:https://personnel.ntc.edu.tw/p/404-1007-31007.php?Lang=zh-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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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日期:2026-05-14 0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