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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7-2029年度「臺日(NSTC-RIKEN)雙邊協議國際合作研究計畫」

徵求單位 科教發展及國際合作處 徵求階段 計畫書
計畫類別 學術研究 計畫領域 跨領域/不分領域
主題名稱 2027-2029年度「臺日(NSTC-RIKEN)雙邊協議國際合作研究計畫」
徵求期間 115年6月18日至115年9月18日
計畫經費 (一)我方補助「擴充加值國際合作」經費與「原計畫」經費總和,每件每年以不超過新臺幣110萬元(折合日圓約550萬元)為原則;但原計畫補助金額相當或高於雙邊協議設定金額之申請案,經審查推薦獲選定者,本會仍依審查結果核定加值經費。
(二)本會補助我方「擴充加值國際合作」經費項目包括:國際合作主持費、國際合作所需業務費、赴國外差旅費等。
(三)前開國際合作主持費依本會主持費及規劃費核給標準辦理。
補助期程 自2027年4月1日至2029年3月31日,為期2年,與日方共同研究計畫之執行期間相同。
計畫重點 (一)補助宗旨:本會於2011年4月與日本國立研究開發法人理化學研究所(Institute of Physical and Chemical Research, RIKEN)簽署合作瞭解備忘錄,並於2015年3月簽署共同研究計畫實施條件確認書,共同推動雙方學術交流與發展。本項臺日(NSTC-RIKEN)雙邊合作研究計畫須由臺灣及RIKEN雙方計畫主持人共同研議並提出計畫申請書。日本計畫主持人須依RIKEN之規定辦理;臺灣計畫主持人須依本公告所述方式向本會申請「雙邊協議擴充加值(add-on)國際合作研究計畫」。
(二)建議合作領域:
1.次世代化合物半導體(Next Generation Compound Semiconductors);
2.人工智慧或資訊科學(含與社會科學之跨領域合作)(AI or Computer Science including Collaboration with Social Science);
3.精準醫療與健康照護(含再生醫學及智慧醫療)(Precision Medicine and Healthcare(Regenerative Medicine and Smart Medicine included))。
對象/資格 臺方計畫主持人應符合下列資格條件:
(一)以刻正執行本會補助研究類計畫(以下簡稱「原計畫」)主持人為限。
(二)前項原計畫不含規劃推動計畫、雙邊協議國合計畫及產學合作計畫。
聯絡方式 本補助案聯絡資訊如下:
(一)申請須知如有疑義,可洽國科會科國處承辦人孫小于專員,電話(02)2737-7151。
(二)國科會線上系統操作如有疑義,請洽國科會資訊處客服人員,Email:misservice@nstc.gov.tw;電話:0800-212-058;(02)2737-7590、(02)2737-7591、(02)2737-7592。

其他

本補助案採線上申請,先由臺方計畫主持人於申請期間至本會線上系統(https://www.nstc.gov.tw/)繳交申請資料,再由申請機構於截止日(2026年9月18日)前於線上系統彙送至本會,並造具申請名冊函送本會始完成申請作業。

附加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