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求單位 | 科教發展及國際合作處 | 徵求階段 | 計畫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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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計畫類別 | 學術研究 | 計畫領域 | 跨領域/不分領域 |
| 主題名稱 | 2027-2028年度「臺日(NSTC-NIMS)雙邊協議國際合作研究計畫」 | ||
| 徵求期間 | 115年3月2日至115年8月3日 | ||
| 計畫經費 | (一)本會補助我方「國際合作擴充加值」經費與「原計畫」經費總和每件每年以不超過新臺幣110萬元為原則;但原計畫補助金額相當或高於雙邊協議設定金額之申請案,經審查推薦獲選定者,本會仍依審查結果核定加值經費。 (二)本會補助我方「國際合作擴充加值」經費項目包括:國際合作主持費、國際合作所需業務費、赴國外差旅費等。 (三)前開國際合作主持費依本會主持費及規劃費核給標準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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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補助期程 | 自2027年4月1日至2029年3月31日,為期2年,與日方共同研究計畫之執行期間相同。 | ||
| 計畫重點 | (一)補助宗旨:本會與日本國立研究開發法人物質材料研究機構(National Institute for Materials Science, NIMS)簽署合作備忘錄,共同推動雙方學術交流與發展。本項臺日(NSTC-NIMS)雙邊合作研究計畫須由臺灣及日本雙方計畫主持人共同研議並提出計畫申請。日方主持人須依NIMS之規定辦理;我方計畫主持人須依本公告及申請須知所述方式研提「雙邊協議擴充加值(Add-on)國際合作研究計畫」。 (二)建議合作領域: 1.能源與環境材料(Energy and Environmental Materials) 2.量子材料(Quantum Materials) 3.太空用高性能材料(High-Performance Materials for Space Use) 4.軟材料(聚合物材料與生物材料)(Soft materials (Polymeric- and Bio-materials)) 5.人工智慧輔助材料設計(AI-assisted Materials Design) 6.未來半導體元件(Future Semiconductor Devices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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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對象/資格 | 臺方計畫主持人應符合下列資格條件: (一)以刻正執行本會補助研究類計畫(簡稱「原計畫」)主持人為限。 (二)前項原計畫不含規劃推動計畫、雙邊協議國合計畫及產學合作計畫,並與擬申請國際合作計畫之研究內容相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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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聯絡方式 | 本補助案聯絡資訊如下: (一)申請須知如有疑義,可洽國科會科國處承辦人孫小于專員,電話(02)2737-7151。 (二)國科會線上系統操作如有疑義,請洽國科會資訊處客服人員,Email:misservice@nstc.gov.tw;電話:0800-212-058;(02)2737-7590、(02)2737-7591、(02)2737-75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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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補助案採線上申請,先由臺方計畫主持人於申請期間至本會線上系統(https://www.nstc.gov.tw/)繳交申請資料,再由申請機構於截止日(2026年8月3日)前於線上系統彙送至本會,並造具申請名冊函送本會始完成申請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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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話:(02) 2737-7992
資訊系統服務專線:(02) 2737-7592
上班時間: 每週一到週五8:30 至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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