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求單位 | 科教國合處 | 徵求階段 | 計畫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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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計畫類別 | 學術研究 | 計畫領域 | 跨領域/不分領域 |
| 主題名稱 | 徵求2027-2028年臺英(NSTC-NERC)雙邊協議國際合作研究計畫 | ||
| 徵求期間 | 115年5月5日至115年7月17日 | ||
| 計畫經費 | (一) 補助計畫以2年期計畫為原則,臺英雙方各自負擔合作計畫所需之研究經費。我方補助「擴充加值」經費每案以新臺幣600千元/年為上限。惟實際核予經費以審查結果為準。 (二) 計畫主持人得申請國外差旅費(含移地研究及出席國際學術會議費用)、業務費(不含會議出席費及註冊費、學生獎助金及國際合作夥伴薪資)及設備費(不含標準辦公電腦設備)等依雙邊協議規範可補助之經費項目。惟本計畫不核定管理費及博士級研究人員費用。 (三) 申請案經本會與NERC共同選定補助者,本會得主動增核國際合作研究主持費新臺幣每月五千元(計畫主持人每月已支領研究主持費合計超過新臺幣二萬五千元者,不予增核);惟計畫主持人於各類國際合作計畫執行期間僅得支領一份國際合作研究主持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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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補助期程 | 1.公告補助名單:雙邊審查完後公告(預計2026年10月為原則) 2. 補助計畫為2年期計畫,預計於2027年2月1日啟動為原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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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計畫重點 | 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於2018年7月與英國自然環境研究委員會 (The Natural Environment Research Council, NERC) 簽署瞭解備忘錄,共同推動雙方在「環境科學(environmental science)」領域之學術交流與發展,包括科學家的訪問、研究人員交換、在具共同興趣及互補專長之合作領域中的設備分享,以2年期計畫為原則。本項臺英雙邊合作計畫(下稱本計畫)須由臺灣及英國雙方計畫主持人共同研議完成並提出計畫申請,任一方未收到申請書,則合作案無法成立。 | ||
| 對象/資格 | 臺方計畫主持人應符合下列資格條件: (一) 以刻正執行本會補助研究類計畫(以下簡稱「原計畫」)主持人為限。 (二) 前項原計畫不含規劃推動計畫、雙邊協議國合計畫及產學合作計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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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聯絡方式 | 國科會科國處 姓名:湯卿媺 (Ching-Mei Tang) 職稱:研究員 機構:國科會科教發展及國際合作處 Tel:+886-2-2737-7695 E-mail:cmtom@nstc.gov.t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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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項徵件係依本會「補助雙(多)邊協議國際合作擴充加值(Add-on)方案作業須知」相關規定辦理。
二、若因不可抗力因素、協議機構審查時間或雙邊會議時程延後等,本會得視情形調整公布審查結果時間,得不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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