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求單位 | 科教國合處 | 徵求階段 | 計畫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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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計畫類別 | 學術研究 | 計畫領域 | 工程技術 生命科學 自然科學 |
| 主題名稱 | 2027-2029年臺波(NSTC-NCBR)雙邊協議國際合作研究計畫公告徵件_2026/6/30截止受理 | ||
| 徵求期間 | 115年5月5日至115年6月30日 | ||
| 計畫經費 | (一)補助經費項目:國際合作主持費(依規定主動增核)、國際合作所需業務費(含研究人力費及物品耗材費)、研究設備費、赴國外差旅費等。 (二)補助額度: 1.國際合作研究計畫:補助「擴充加值」經費與「原計畫」經費總和,每案每年以不超過新臺幣120萬元為原則。惟實際核定經費以審查結果為準,並以每年新臺幣70萬元為原則。 2.國際合作鏈結法人計畫:補助「擴充加值」經費與「原計畫」經費總和,每案每年以不超過新臺幣300萬元為原則。惟實際核定經費以審查結果為準,並以每年新臺幣120萬元為原則。 3.「原計畫」補助金額相當或高於雙邊協議設定金額之申請案,經審查推薦獲選定者,本會仍依審查結果核定「擴充加值」經費。 (三)波方研究人員訪臺所需費用由NCBR支應,請勿於計畫書內編列相關經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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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補助期程 | (一)獲雙邊選定通過之計畫預計自2027年1月1日起開始執行,與波方共同研究計畫之執行期間相同。 (二)計畫期程最短1年,最長不得超過3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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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計畫重點 | 為推動與中歐及東歐國家促進科學技術交流,本會與波蘭國家研究發展中心(NCBR)於2012年簽署科學與技術合作協定,共同徵求雙邊協議國際合作研究計畫(下稱本案)。 (一)本案分「國際合作研究計畫」及「國際合作鏈結法人計畫」兩類,核給1至3年期計畫。 1.國際合作研究計畫:臺波雙方學術機構研究人員共同組成一個計畫團隊。 2.國際合作鏈結法人計畫:臺方計畫團隊須鏈結國內研究型法人參與計畫,並有研究人員列為共同(或協同)主持人。波方計畫團隊申請人以業界(公司)為主,並得以與聯合大學及其他研究機構共同提出申請。 (二)本項徵件之合作領域以下列八項為原則: 1.能源效率科技 2.材料科學與工程 3.智慧駕駛 4.量子科技及網路安全 5.航空與太空科技 6.半導體 7.海洋科學與技術 8.生物科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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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對象/資格 | (一)臺方計畫主持人應符合下列資格條件: 1.符合本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之計畫主持人資格。 2.以現正執行本會補助研究案計畫(下稱「原計畫」),且於徵件截止日內,原計畫執行期限尚未屆滿之計畫主持人為限。所稱原計畫不含規劃推動案、產學合作案、代辦案及雙(多)邊協議國際合作研究計畫。 3.計畫主持人執行本會重大政策性專案計畫,不得再執行本會其他補助計畫者,仍可提送本案申請書,以確保雙邊協議合作案之申請得以成案。 (二)波方計畫主持人資格依NCBR相關規定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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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聯絡方式 | (一)計畫內容相關問題,請洽本會科國處廖亞旋科員,電話:(02)2737-7557,電郵:yhliao1@nstc.gov.tw (二)系統操作問題,請洽本會資訊系統服務專線,電話:0800-212-058,(02)2737-7590、7591、75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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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本會「補助雙(多)邊協議國際合作擴充加值(Add-on)方案作業須知」相關規定辦理。
(二)請詳閱申請須知,並依第八點申請方式提出申請。
(三)臺方計畫申請案須經主持人任職機構於系統中彙整送出,並於2026年6月30日前將申請名冊函送本會,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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