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求單位 | 科教國合處 | 徵求階段 | 計畫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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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畫類別 | 學術研究 | 計畫領域 | 跨領域/不分領域 |
主題名稱 | 徵件114年度第二期「國科會補助國內舉辦國際學術研討會」,自114年9月1日起開放線上受理申請 | ||
徵求期間 | 114年9月1日至114年9月30日 | ||
計畫經費 | 一、補助項目以原計畫申請書所提費用項目為限,申請機構得於本會核定之總金額內調配使用,不得用於非關本研討會之支出、購置設備或印製紙本論文集。 二、會議得依實際需求提列托兒服務或無障礙措施經費。 三、本補助案屬專款專用,不得流用至其他補助案,亦不得轉作其他用途。 四、獲本會核定補助之案件,以結案時歸墊方式補助,所需費用由申請機構先行墊付,俟研討會執行完畢後,由申請機構函送本會辦理結報,並依實際可結報金額辦理費用歸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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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助期程 | 研討會辦理時間須為114年10月1日至116年3月31日期間。 | ||
計畫重點 | 一、本案係依本會「補助國內舉辦國際學術研討會作業要點」辦理,旨在增進我國與國際學術界之交流,提高我國科技水準及國際學術地位。 二、申請程序及資格如下: (一) 受理申請期間:自114年9月1日(星期一)起開放受理,申請機構於9月30日(星期二)下午6時前,線上彙送至本會,毋須備函。 (二)申請機構編制內之在職專任教學、研究或技術人員(以下簡稱會議主辦人),應先於本會網站首頁學術研發服務網線上填寫申請書並點送至貴機構。 (三)申請機構應於線上系統設定會議主辦人繳件時間,並審核會議主辦人申請案相關資格與文件,於截止期限前彙整送出本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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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象/資格 | 一、會議主辦人須為申請機構編制內之在職專任教學、研究或技術人員。 二、申請舉辦之研討會應符合以下所列條件: 1、 國際性學術組織須經本會認可。 2、 至少應有二個以上國家或地區(不含中國大陸、香港及澳門)之外籍專家學者來臺參與研討會。但配合本會政策規劃推動之學術研討會不在此限。 3、 國際學術研討會之籌辦及國內學界之參與層面應具有全國性。 4、 國際性學術研討會須公開徵求論文或邀請發表論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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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方式 | 一、作業要點相關規定如有疑義,請洽本會科教國合處洪小姐,Email:yth@nstc.gov.tw。 二、線上系統操作如有疑義,請洽本會資訊系統客服,Email:misservice@nstc.gov.tw;電話:0800-212-058、(02)2737-7590、7591、7592。 |
一、為支持女性科研人員參加國際學術研討會以及落實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CRPD)所揭示之合理精神,會議得依實際需求提列托兒服務或無障礙措施經費。
二、因應研討會運用數位化技術辦理之需求,外籍專家學者或與會人員如以視訊或其他數位科技方式參與會議,可視為親自出席會議,規劃補助費用項目時請整體考量實體或視訊等會議形式之需求。
三、預定於114年12月24日(星期三)函發審查結果,必要時得予展延。經審查,未通過案件恕不受理申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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