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求單位 | 科教國合處 | 徵求階段 | 計畫書 |
|---|---|---|---|
| 計畫類別 | 學術研究 | 計畫領域 | 跨領域/不分領域 |
| 主題名稱 | 【徵件】「本會補助國內舉辦國際學術研討會第一期申請」3月1日開放線上受理(3/31截止) | ||
| 徵求期間 | 115年3月1日至115年3月31日 | ||
| 計畫經費 | 一、補助項目以原計畫申請書所提費用項目為限,申請機構得於本會核定之總金額內調配使用,不得用於非關本研討會之支出、購置設備或印製紙本論文集。 二、會議得依實際需求編列托兒服務或無障礙措施經費。 三、本補助案屬專款專用,不得流用至其他補助案,亦不得轉作其他用途。 四、獲本會核定補助之案件,以結案時歸墊方式補助,所需費用由申請機構先行墊付,俟研討會執行完畢後,由申請機構函送本會辦理結報,並依實際可結報金額辦理費用歸墊。 |
||
| 補助期程 | 研討會辦理時間須為115年4月1日至116年9月30日期間。 | ||
| 計畫重點 | 一、申請案線上受理程序如下: (一)115年3月1日(星期日)起開放線上系統:申請機構編制內之在職專任教學、研究或技術人員(以下簡稱會議主辦人),於本會網站首頁學術研發服務網線上填寫申請文件後,點送至申請機構窗口。 (二)115年3月31日(星期二)前線上彙送至本會:申請機構須設定系統繳件截止時間,並審核會議主辦人資格與申請案文件,線上彙送至本會,毋須備函。 二、作業要點及申請書大綱範本可自本會網站下載 (網頁路徑:本會各單位網站-科教發展及國際合作處-一般性及專案型國際交流方案補助-補助國內舉辦國際學術研討會) |
||
| 對象/資格 | 一、會議主辦人須為申請機構編制內之在職專任教學、研究或技術人員。 二、申請舉辦之研討會應符合以下所列條件: (一)國際性學術組織須經本會認可。 (二)至少應有二個以上國家或地區(不含中國大陸、香港及澳門)之外籍專家學者來臺參與研討會。但配合本會政策規劃推動之學術研討會不在此限。 (三)國際學術研討會之籌辦及國內學界之參與層面應具有全國性。 (四)國際性學術研討會須公開徵求論文或邀請發表論文。 |
||
| 聯絡方式 | 一、作業要點相關規定,請洽本會科教國合處洪小姐,Email:yth@nstc.gov.tw。 二、線上系統操作流程,請洽本會資訊系統客服,Email:misservice@nstc.gov.tw;電話:0800-212-058、(02)2737-7590、7591、7592。 |
||
一、申請機構須設定系統繳件截止時間,並審核會議主辦人資格與申請案文件,於115年3月31日(星期二)前線上彙送至本會,毋須備函。
二、申請機構編制內之在職專任教學、研究或技術人員(以下簡稱會議主辦人),於本會網站首頁學術研發服務網線上填寫申請文件後,點送至申請機構窗口。
三、為支持女性科研人員參加國際學術研討會以及落實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CRPD)所揭示之合理精神,會議得依實際需求提列托兒服務或無障礙措施經費。
四、因應研討會運用數位化技術辦理之需求,外籍專家學者或與會人員如以視訊或其他數位科技方式參與會議,可視為親自出席會議,規劃補助費用項目時請整體考量實體或視訊等會議形式之需求。
五、預定115年6月10日(星期三)函發審查結果,必要時得予展延。經審查,未通過案件恕不受理申覆。
106214 台北市和平東路二段106號
電話:(02) 2737-7992
資訊系統服務專線:(02) 2737-7592
上班時間: 每週一到週五8:30 至 17:30
©National Science and Technology Council, 106, Sec. 2, Heping E. Rd., Taipei 106214, Taiwan, R.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