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求單位 | 科教國合處 | 徵求階段 | 計畫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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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畫類別 | 學術研究 | 計畫領域 | 跨領域/不分領域 |
主題名稱 | 徵求成功參與歐盟跨國團隊科研暨創新計畫 | ||
徵求期間 | 110年1月1日至116年12月31日 | ||
計畫經費 | 經費補助上限新臺幣3,000千元/年。但為配合國家科技發展重大項目需要,且經本會審查通過者,不在此限。本公告計畫經費係專款專用,未獲補助案件恕不受理申覆。 | ||
補助期程 | 依審查結果核定。 | ||
計畫重點 | 歐盟「展望歐洲(Horizon Europe)」框架計畫在2021年至2027年期間,將代表歐洲最大的跨國合作研究暨創新投資,向全球參與者開放申請。研究暨創新對於創造新的機會、應對氣候變化、支持可持續的經濟成長以及企業和產業的競爭力,並為所有歐洲人提供更好的福利和公共服務是必要的。 為鼓勵國內研發團隊積極參與歐盟相關大型科研暨創新計畫,提升臺灣創新研發能量,擴展國際學術視野,特規劃本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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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象/資格 | 計畫主持人須符合本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之計畫主持人資格,所提計畫經歐盟委員會審查通過,正式成功參與歐盟跨國團隊型科研暨創新計畫且未獲歐盟補助經費者。 | ||
聯絡方式 | 一、申請歐盟計畫等相關諮詢、疑問或需要協助等部分,請洽國研院林惠珊小姐提供協助,連絡電話02-6630-8235,信箱heu.nstc@gmail.com。 二、聯絡人:國科會科教國合處湯卿媺研究員,cmtom@nstc.gov.tw。 三、如欲詢問計畫主持人之資格等個人問題,請計畫主持人以電子郵件方式具名來信查詢,俾利提供較精確的資訊。 |
一、經歐盟審查成案者,本國團隊須於該歐盟計畫起始執行一年內向本會提出申請。得至本會網站線上提出「專題類隨到隨審之雙邊協議專案型國際合作計畫」申請案,並由申請人所任職機構造具申請名冊備函送本會提出申請。未獲補助案件恕不受理申覆。
二、審查作業期間:自收到申請公文之次日起六個月內完成(進行審查及會內行政流程),必要時,得予延長;故請於申請時「留意計畫執行起日」時間,以利與國外合作夥伴團隊順利執行該項計畫。
三、計畫主持人主持本會「雙邊協議國際合作計畫」件數至多以2件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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