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求單位 | 科教國合處 | 徵求階段 | 計畫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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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畫類別 | 學術研究 | 計畫領域 | 跨領域/不分領域 |
主題名稱 | 徵求2025年臺捷(NSTC-TACR)雙邊協議國際合作鏈結法人計畫 (截止日期:2024/07/17) | ||
徵求期間 | 113年5月16日至113年7月17日 | ||
計畫經費 | 一、補助經費項目:國際合作主持費(依規定主動增核)、國際合作所需業務費(含研究人力費及物品耗材費)、研究設備費、赴國外差旅費等(不含管理費及博士級研究人員費用)。 二、補助額度:補助「擴充加值」經費與原計畫經費總和,每案以不超過每年新臺幣3,000千元為原則,惟實際核定經費以審查結果為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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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助期程 | 一、3年期計畫。 二、獲雙邊選定通過之計畫執行期程自2025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雙方共同研究計畫之執行期間須相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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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畫重點 | 一、必須由臺灣及捷克雙方研究人員共同組成計畫團隊,研議合作細節並分別完成撰寫計畫申請書,分別提送本會及捷克技術署(TACR),任一方未收到申請書,則合作案無法成立。 二、合作領域以下列五項為原則: 1.綠能(Green Energy) 2.人工智慧應用(Artificial Intelligence Applications) 3.醫療保健及生醫製藥(Health care and Biomedicine) 4.資訊安全(Cyber Security) 5.先進農業(New Agriculture, including Smart Agricultur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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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象/資格 | 一、臺方計畫主持人應符合下列資格條件: (一)以現正執行本會補助研究案計畫(下稱原計畫),且於徵件截止日內,原計畫執行期限尚未屆滿之計畫主持人為限。所稱原計畫不含規劃推動案、產學合作案、代辦案及雙(多)邊協議國際合作研究計畫。 (二) 計畫主持人執行本會重大政策性專案計畫,不得再執行本會其他補助計畫者,仍可提送本方案申請書,以確保雙邊協議合作案之申請得以成案。 二、捷方計畫主持人資格依TACR相關規定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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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方式 | 胡秀娟 研究員 / Ms. Jennifer Hu 科教發展及國際合作處 Tel: +886-2-2737-7560 Email: jenhu@nstc.gov.tw 雷佳臻小姐 Tel: +886-2-2737-7557 Email: audreylei@nstc.gov.tw |
1.本項徵件係依本會「補助雙(多)邊協議國際合作擴充加值(Add-on)方案作業須知」相關規定辦理,作業須知網址如下:https://www.nstc.gov.tw/sci/ch/list/bc639db5-c050-43f3-b81e-6d40e0c684f7
2.若因不可抗力因素、協議機構審查時間或雙邊年會時程延宕等,本會得視情形調整公布審查結果時間。
3. TACR Partnering Tool: https://www.tacr.cz/en/partnering-tool-2/
106214 台北市和平東路二段106號
電話:(02) 2737-7992
資訊客服專線:(02) 2737-7592
上班時間: 每週一到週五8:30 至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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