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徵求2025年臺捷(NSTC-TACR)雙邊協議國際合作鏈結法人計畫 (截止日期:2024/07/17)

徵求單位 科教國合處 徵求階段 計畫書
計畫類別 學術研究 計畫領域 跨領域/不分領域
主題名稱 徵求2025年臺捷(NSTC-TACR)雙邊協議國際合作鏈結法人計畫 (截止日期:2024/07/17)
徵求期間 113年5月16日至113年7月17日
計畫經費 一、補助經費項目:國際合作主持費(依規定主動增核)、國際合作所需業務費(含研究人力費及物品耗材費)、研究設備費、赴國外差旅費等(不含管理費及博士級研究人員費用)。

二、補助額度:補助「擴充加值」經費與原計畫經費總和,每案以不超過每年新臺幣3,000千元為原則,惟實際核定經費以審查結果為準。
補助期程 一、3年期計畫。

二、獲雙邊選定通過之計畫執行期程自2025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雙方共同研究計畫之執行期間須相同。
計畫重點 一、必須由臺灣及捷克雙方研究人員共同組成計畫團隊,研議合作細節並分別完成撰寫計畫申請書,分別提送本會及捷克技術署(TACR),任一方未收到申請書,則合作案無法成立。

二、合作領域以下列五項為原則:
1.綠能(Green Energy)
2.人工智慧應用(Artificial Intelligence Applications)
3.醫療保健及生醫製藥(Health care and Biomedicine)
4.資訊安全(Cyber Security)
5.先進農業(New Agriculture, including Smart Agriculture)
對象/資格 一、臺方計畫主持人應符合下列資格條件:
(一)以現正執行本會補助研究案計畫(下稱原計畫),且於徵件截止日內,原計畫執行期限尚未屆滿之計畫主持人為限。所稱原計畫不含規劃推動案、產學合作案、代辦案及雙(多)邊協議國際合作研究計畫。
(二) 計畫主持人執行本會重大政策性專案計畫,不得再執行本會其他補助計畫者,仍可提送本方案申請書,以確保雙邊協議合作案之申請得以成案。

二、捷方計畫主持人資格依TACR相關規定處理。
聯絡方式 胡秀娟 研究員 / Ms. Jennifer Hu
科教發展及國際合作處
Tel: +886-2-2737-7560
Email: jenhu@nstc.gov.tw

雷佳臻小姐
Tel: +886-2-2737-7557
Email: audreylei@nstc.gov.tw

其他

1.本項徵件係依本會「補助雙(多)邊協議國際合作擴充加值(Add-on)方案作業須知」相關規定辦理,作業須知網址如下:https://www.nstc.gov.tw/sci/ch/list/bc639db5-c050-43f3-b81e-6d40e0c684f7
2.若因不可抗力因素、協議機構審查時間或雙邊年會時程延宕等,本會得視情形調整公布審查結果時間。
3. TACR Partnering Tool: https://www.tacr.cz/en/partnering-tool-2/

附加檔案


相關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