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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科技部補助國內舉辦國際學術研討會作業要點」部分規定,並自即日生效。

一、「補助國內舉辦國際學術研討會作業要點」修正重點摘要如下,並已更新於本部科教國合司網站:

(一)修正第十二點第四款:因應視訊會議使用新型態數位化技術(如擴增實境、虛擬實境等)辦理研討會之需求,新 增使用其他數位科技之規定。

(二) 修正第十點、第十一點:依據行政院110年5月10日院授主預字第1100101237號修正「中央政府各機關對民間團體及個人補(捐)助預算執行應注意事項」相關規定,補助經費支用單據非屬補(捐)助機關之原始憑證,將由 申請機構存管並須對單據編號保存,以檢附收據、收支報告表、核定公文備函向本部辦理結報,並課予申請機構落實單據存管之責。

二、本案聯絡人:

(一)補助作業要點如有疑義,請洽本部科教國合司業務承辦人孫小于科員,Email: hysun@nstc.gov.tw。

(二)有關線上系統操作問題,請洽本部資訊系統服務專線,電話:0800-212-058、(02)2737-7590、7591、75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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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部補助國內舉辦國際學術研討會作業要點
更新日期 : 2021/1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