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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徵求115年度「科普產品製播推廣產學合作計畫」

一、本會公開徵求115年度「科普產品製播推廣產學合作計畫」,鼓勵大專校院及學術研究機構與媒體業者合作製播、推廣高品質科普產品,擴大科普知識傳播,提升國民科學素養;相關訊息同時已登載於本會官網首頁「計畫徵求專區」(https://www.nstc.gov.tw/folksonomy/rfpList?l=ch)。

二、本計畫預定期程為115年6月起執行,實際執行起訖時間依本會作業時程調整。

三、本計畫分為「科普影視產品製播類」及「科學傳播推廣類」,檢附計畫徵求公告1份。

四、申請機構應與具影片製作專業之科普合作企業組成團隊,並依規定簽署利益迴避聲明書。

五、請依計畫徵求公告所列之「申請方式」,至本會專題研究計畫線上系統「學術研發服務網」辦理申請作業;並請詳閱作業要點:

https://www.nstc.gov.tw/folksonomy/list/3d29e5f6-17bd-4dc3-94c2-f3d234a8893b?l=ch。

六、計畫徵求公告「申請方式」中已明定,申請書須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包括申請機構核准計畫主持人與科普合作企業合作之公文、科普合作企業資格證明、財務證明、配合款預算明細及評價證明等,務請統整於「三、研究計畫內容」(表CM03)之末檢附;如需範例參考,請至前揭作業要點網頁查閱「申請機構查驗科普合作企業資格及配合款評價清單及證明文件之簽陳範例」。

七、為利撰寫計畫申請書時,闡明補助經費、企業配合款占比、製播及推廣費用配置,以利後續審查,徵求公告書「申請方式」中已明定,申請機構應依「研究計畫內容」(表CM03)附件「申請經費預算表」範本填寫。另科普影視產品製播類計畫之製片、監製、導演、編劇應為已確定人員,並檢附合約或合作意向書;其他已確定之製作人員亦同。

八、請申請機構彙整送出並造具申請名冊1式1份,經有關人員核章後,於114年12月31日(星期三)前函送本會提出申請(請彙整造冊後專案函送),逾期不受理。

九、依作業要點第九點規定,本計畫申請案未獲核定補助者,不得提出申覆。

十、本案聯絡人

(一) 本計畫申請行政相關疑問,請洽本會科教發展及國際合作處:張桐恩專員/聯絡電話:(02)2737-7561、魏智群科長/聯絡電話:(02)2737-7764。
(二) 本案計畫線上操作相關問題,請洽本會資訊處系統服務專線,電話:0800-212-058、(02)2737-7590、7591、7592

附加檔案

更新日期 : 2025/1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