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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產學合作計畫所產出之研發成果,可否歸屬於教授個人?

A:不可以。本會補助產學合作研究計畫所獲得之研發成果,除經本會認定歸屬本會所有者外,全部歸屬產學計畫執行機構所有,其他相關事項詳參見本會補助產學合作研究計畫作業要點第16點規定。

更新日期 : 2022/0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