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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年度補助延攬研究學者暨執行專題研究計畫受理申請,112/11/15前函送本會

自即日起接受申請,請於1121115(星期三)前函送本會,逾期不予受理。】

一、本會為充實公私立大專院校及學術研究機構之學術研究人力,補助延攬研究學者在國內執行中長期研究計畫或在國外執行與本會簽訂雙邊合作協定之重大國際合作計畫之相關計畫,以提升我國學術研究水準,依本會補助延攬研究學者暨執行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規定辦理本次申請。
二、申請機構、受延攬人資格應分別符合前述作業要點第2點、第3點規定,申請作業說明、各項規定及表件請參閱以下檔案。
三、本計畫申請方式:
(一)依申請機構規定之截止申辦日前,登入本會「學術研發服務網」線上申請(https://www.nstc.gov.tw/)。
(二)申請機構應切實審查擬延攬研究學者之資格及文件,於申請名冊備註欄逐案確認。符合者,線上送出並造具申請名冊1式2份,併同研究學者資格切結書,經相關單位(人員)核章後,函送本會,方完成申請
四、本計畫經費係專款專用,未獲補助案件恕不受理申覆。
五、本案聯絡人:
(一)有關作業要點及計畫規定,請洽本會科教國合處電話:(02)2737-7561、電子信箱:yth@nstc.gov.tw。
(二)有關系統操作問題,請洽本會資訊系統服務專線:0800-212-058、(02)2737-7590、7591、7592。

 

附加檔案

更新日期 : 2023/09/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