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處遴選吳大猷先生紀念獎作業說明
一、 依據:國科會(以下簡稱本會)「吳大猷先生紀念獎遴選作業要點」。
二、審查作業:
參照本會「研究計畫審查機制及審查委員遴選作業要點」規定辦理。
(一) 學門初複審:
分數統、物理、化學及大地科等4大學門,由研究計畫之學門複審會就當年度執行專題研究計畫主持人中,主動遴選符合獲獎資格之候選人。各學門依排序分別推薦候選人2位。
(二) 自然處複審:會議由處長主持,4大學門召集人至少2位出席,說明推薦理由。
學門第一順位候選人以優先推薦為原則,視本處剩餘名額,第二順位候選人由票選產生。
(三) 本會決審:由副主任委員主持之審查會議決定獲獎人名單,簽陳主任委員核定。
三、審查重點:
(一) 主持人過去之研究成果,以近5年為考量重點。
(二) 研究成果之創新與突破性。
(三) 研究成果在學術上之具體貢獻。
(四) 所發表期刊之重要性。
(五) 研究成果在國際上之表現與受重視情形。
四、獲獎人數:依本會分配名額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