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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別與科技研究計畫

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為推動科研領域之性別主流化,特規劃「性別與科技研究計畫」(以下簡稱本計畫)之徵求,歡迎有興趣及符合本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之申請人資格者,經由申請機構提出個別型或整合型研究計畫。
本計畫目的在增進科技領域之性別相關議題研究 ,不僅關注婦女或男女兩性的議題更涵蓋對所有多元性別族群與權益的重視,並鼓勵利用性別分析達到科技研究的創新發展,在研究過程中,納入生理性別與社會性別的分析視角,檢視科技領域現有觀點及內涵,提出具性別內涵之科技創新研究,特別是疫情對於性別影響之觀察及剖析。

壹、徵求重點主題
111年度計畫徵求研究主題如下:
一、資訊與通訊科技發展評估之性別研究(重點代號:L01)
二、性別友善之科研機構與職場(重點代號:L02)
三、促進健康之性別研究(重點代號:L03)
四、性別敏感之空間、設計與永續發展研究 (重點代號:L04)
五、強化性別友善高齡社會之公共支持(重點代號:L05)
六、科技文化、科技應用、科學知識之性別議題研究(重點代號:L06)
七、提升女性經濟與社會力(重點代號:L07)
八、其他相關主題(重點代號:L08)

貳、計畫申請
一、 計畫書內容
二、 計畫類型
三、 重點代號(如 「 壹、徵求重點主題 」 所列者)

參、 相關注意事項
一、計畫執行期間:111年度計畫自111年8月1日開始執行,依審查結果核定執行年限,至多3年。
二、計畫類別:於線上申辦系統製作申請書時,請於「計畫類別」項勾選「 E.性別與科技研究計畫」。
三、計畫歸屬學術處及學門代碼:請依研究計畫主題與內容,自各學術處中選擇最適合。
四、計畫相關表格:依本會一般專題研究計畫及各學術處規範填寫。
五、本計畫列入本會研究型計畫件數之計算額度。
六、申請本計畫未獲審查通過者,恕不受理申覆。
七、成果考評:通過本計畫徵求之計畫主持人,應於計畫執行完成後,配合本會規劃,參與年度計畫成果發表 。
八、成果公開:通過本計畫徵求之計畫主持人,應於研究計畫執行期滿後3個月內至本會網站線上繳交研究成果報告,並應提供立即公開查詢。若有涉及專利申請、技術移轉 、其他智慧財產權或論文尚未發表等原因,需延後公開者,最長亦應於計畫執行期滿後2年內公開。
九、計畫主持人申請資格及其餘規定,請依「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及相關規定辦理。

附加檔案

更新日期 : 2022/0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