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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畫執行結束後,同一主持人與公司可否於次年就不同的題目再提出申請?
小產學計畫申請人應於計畫申請書內列明技術指標,本會將從嚴審查。
研發成果授權合作廠商以外之第三人時,合作廠商能否參與分配?
計畫結束一年以後,學校才能將技術移轉其他第三人,授權金之分配比率由學校與原合作廠商協商,但須符合相關法律規定。
請問申請小產學計畫的主持人有無限制需研究員以上? 農業試驗所的助理研究員可否主持計畫?
申請小產學計畫的主持人,為須符合本會專題研究計畫申請資格之補助單位專任教學研究人員,其中具有博士學位之研究人員(包括助理研究員)均有資格申請,但研究機構非博士學位之研究人員則須副研究員以上才符合規定。
未獲通過之計畫是否可申覆?
本「提升產業技術及人才培育研究計畫」不接受申覆。
若要延長小產學計畫的執行期限,可否追加國科會補助款及廠商配合款?
延長計畫執行期間最多以延長一年為限;延長期間內所需費用,不另予補助。超過執行期限者,不得申請變更。
計畫主持人結案報告須上網繳交方為結案? 案例:計畫主持人於做口頭報告或將結案報告交給學門承辦人或召集人即自以為結案,但因國科會電腦並無繳報告之紀錄而被催繳?
本會全部補助計畫之繳交成果報告均以電腦管控。已逾期而電腦未紀錄交報告者,則列出清單催繳。請學校及主持人配合線上繳交報告。
小產學計畫係整批作業。若有不順利之簽約請款個案,請問可以個別辦理嗎?
小產學計畫係整批作業,原則上計畫執行單位應先整批彙整,再來函辦理簽約請款。若有不順利案跟不上整批作業時,才個案辦理,惟須符合本會辦理期限(核定通知起45日內)之規定。
講師是否一定要滿四年的資歷才可申請國科會的小產學計畫?
小產學計畫之申請資格與專題計畫相同,講師資歷一定要符合四年的條件。
小產學計畫的合作企業有否規定條件?
本要點所稱合作企業,指依我國法律登記且符合經濟部中小企業認定標準所規範之事業,請參考經濟部網站。
有關小產學計畫廠商配合款部分之經費核銷,是併同國科會補助款一起核銷還是要分開? 那依據的標準與國科會補助款相同還是有另外的規定?
廠商配合款部分經費核銷,須與國科會補助款核銷分開辦理,可參考核定清單、合約及國科會相關規定。至於廠商配合款部分向廠商報銷即可,不必送國科會。
小產學有無可能變多年期?
小產學不可能變多年期。
若要變更「廠商配合款」之經費使用,是否不必函報國科會?
只要符合本會「支用原則」之規定,且廠商配合款經費總額不變之情況下,其經費項目用途變更作業,由計畫主持人簽奉首長同意,簽呈併附於報銷單據中即可,不需再函報本會。
本研究計畫所產出研發成果之歸屬如何?
本研究計畫之研發成果及其智慧財產權,除經認定歸屬國科會所有者外,原則歸屬於執行機構(學校)所有(詳見經費核定清單之研究成果歸屬欄),其申請專利、技術移轉、專利授權及權益分配等相關事宜,由計畫執行機構(學校)依科學技術基本法、政府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歸屬及運用辦法,及其他相關法令規定辦理,合作企業不得拒絕,並應給予必要之配合及協助,並明訂於計畫執行機構(學校)與各計畫合作企業所簽署之補助合約書中。
小產學實施要點規定計畫共同主持人不得支領主持費,那整合型計畫之子計畫的主持人可領主持費嗎?
申請人可依需求來編列整合型計畫各子計畫主持人的主持費,本會將視各子計畫的重要性從嚴審查。
本研究計畫業經國科會核定後,有關經費核定清單上之經費分配、執行期間等項目可否變更?
執行研究計畫時,其有關執行期間、經費分配、動支核銷、變更、延長等所有實質及程序之相關事宜,應依國科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作業手冊、政府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歸屬及運用辦法、提升產業技術及人才培育研究計畫實施要點,及其他相關之法令規定辦理。
申請小產學計畫需提供合作企業哪些證明文件?
合作企業需提供以下證件資料(請加蓋公司大小章):
合作廠商共同出資補助本研究計畫之效益為何?
計畫主持人於計畫執行期間變更計畫執行機構,有關研發成果歸屬及先期技術移轉授權事宜應如何處理?
計畫主持人於計畫執行期間變更計畫執行機構,其研發成果之歸屬、管理及運用等相關問題,授權由執行機構(新、舊)、計畫主持人及合作廠商協調,並由原執行機構函報國科會同意後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