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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專利費用補助】國科會發明專利之費用補助,申請資格條件有那些?
A:依本會補助學術研發成果管理與推廣作業要點第2點,符合下列資格得向本會提出申請: 一、本會補助計畫之研發成果,已下放計畫執行機構者。 二、研發成果已申請發明專利或已獲准發明專利者。 三、專利申請權人(申請中案件)或專利權人(已核准案件)必須為計畫執行機構。 四、由計畫執行機構向本會提出申請。
2.【專利費用補助】申請國科會計畫衍生之發明專利費用補助,應該如何提出申請?
A:
一、由計畫執行機構備函,並檢具相關申請資料向本會申請。
二、請務必至本會「科技研發成果資訊系統(STRIKE)」(國科會首頁 > 登入學術研發服務網 > 所有申辦作業 > 科技研發成果資訊系統(STRIKE))登錄專利基本資料及專利費用補助申請資料,申請費用補助項目為「核准領證與專利年費」者,應登錄專利獲證資料,相關表格可直接由該網站印出。
三、計畫執行機構應彙整專利案件資料,分項備函整批提出申請(詳請參見本會補助學術研發成果管理與推廣作業要點第4點)。
3.【專利費用補助】申請國科會計畫衍生之發明專利費用補助,應該準備那些資料?
A:申請本會發明專利費用補助,應備齊以下書面資料;其中第二至四項應分別逐案裝訂,第五項各案分攤表應合併製成一冊:
一、本會補助發明專利費用申請案件清單:
每季申請時應附本清單一式3份,可由本會「科技研發成果資訊系統(STRIKE)」(國科會首頁 > 登入學術研發服務網 > 所有申辦作業 > 科技研發成果資訊系統(STRIKE))列印。
二、本會補助發明專利費用執行機關審查意見表:
申請補助費用項目為「提出申請」者,應檢附執行機關審查意見表(可由本會「科技研發成果資訊系統(STRIKE)」列印)、專利申請書及說明書。
三、本會補助計畫之經費核定清單:
申請單位須為計畫執行機構。
四、官方受理申請專利文件影本:
載明專利發明人、申請日期及申請案號之官方文件影本。
五、支出機關分攤表:
(1)黏貼於支出憑證黏存單,並經機關首長、主辦會計及其他相關人員核章。
(2)原始憑證正本或影本,均毌須送本會查核,由計畫執行機構自行妥善保管。
六、機關領款收據1紙。
4.【專利費用補助】研發成果申請發明專利之補助,申請單位為何?若專利權由2個以上機關共有時,應該由那個機關提出申請?
A:依本會補助學術研發成果管理與推廣作業要點之規定,說明如下:
一、發明專利之補助,應由計畫執行機構向本會提出申請(請參見前述要點第2點)。
二、有關申請專利之研發成果共有的情形,說明如下:
(一)經本會同意由2個以上計畫執行機構共有者:
由「辦理專利申請事宜之機關」代表向本會申請補助。本會之獎補助將全額撥付給代表機關,有關獎補助金之分配事宜,由該等共有機關自行協商(請參見前述要點第5點)。
(二)計畫執行機構與非計畫執行機構共有者:
由計畫執行機構依規定向本會申請,本會將依「計畫執行機構所持有之權利分配比率」予以補助(請參見前述要點第6點)。
5.【專利費用補助】本會補助計畫衍生成果依規定協商為「共有」的時候,本件「共有」專利績效應該視為1件或0.5件?又本件「共有」專利可不可以依國科會研發成果推廣的作業要點申請專利補助費用?
A:按專利法精神,「共有」之專利仍視為1件計算,但是,有關申請國科會之專利部分補助費乙節,則依本會補助學術研發成果管理與推廣作業要點第6點的規定,按計畫執行機構持有專利權之比例給予補助。
6.【專利費用補助】非國科會補助計畫的研發成果,可向國科會申請發明專利的相關獎補助嗎?
A:依本會補助學術研發成果管理與推廣作業要點第2點,非本會補助計畫之研發成果不可適用,但如屬跨部會共同補助之計畫,其屬本會計畫衍生成果部分則可適用。
7.【專利費用補助】非國科會全額補助的計畫研發成果,可向國科會申請發明專利的相關費用補助嗎?例如教授的一個研發成果,分別來自50%國科會計畫和50%其他部會計畫,可向國科會申請多少補助?
A:可以。依本會補助學術研發成果管理與推廣作業要點第2點,本會部分補助的計畫所產生之研發成果,係依本會之出資比例申請發明專利之補助,另申請時應提供國科會計畫與非國科會計畫共同產出之分配比例證明。
8.【專利費用補助】國科會就計畫衍生之發明專利費用補助,包含專利申請過程的那些費用項目?
A:依本會補助學術研發成果管理與推廣作業要點第3點之規定,本會就本會計畫衍生發明專利之補助,包括自專利申請案送入專利專責機關至獲准證書所實際發生之費用(含政府規費及專利代理人費用),分為以下項目:
一、提出申請:每個發明專利以1次為限。
二、補正、申覆:補正及申覆之費用合計以3次為限,超過3次者,由計畫執行機構自行支付費用,本會不予補助。
三、核准領證與專利年費:獲准發明專利後,前3年之專利年費等相關維護費用,且應1次提出申請。專利專責機關所規定之第1期年費涵蓋期間超過3年者,以第1期為限。
四、其他:如「微生物寄存費」等專利專責機關指定作業所產生之費用。
9.【專利費用補助】申請國科會計畫衍生之發明專利費用補助,是否需檢附相關費用原始憑證?
10.【專利費用補助】申請國科會計畫衍生之發明專利費用補助,應該在什麼時間提出申請?
11.【專利費用補助】產學計畫的計畫主持人是否要等計畫執行機構申請專利或成果的補助時,才需要到STRIKE系統登錄研發成果?
A:本會補助產學計畫產出的研發成果,均列入本會審查計畫成果績效之考量。因此,計畫主持人應於有研發成果產生時,即至STRIKE系統登錄成果資料,以作為日後計畫申請案審查的依據。
12.【專利費用補助】申請國科會計畫衍生之發明專利費用補助,一定要到「科技研發成果資訊系統(STRIKE)」登錄相關資料嗎?如果系統操作有問題怎麼辦?
A:
一、是的,所有本會計畫衍生之專利申請案件均應至本會「科技研發成果資訊系統(STRIKE)」(國科會首頁 > 登入學術研發服務網 > 所有申辦作業 > 科技研發成果資訊系統(STRIKE))登錄,包含專利基本資料及專利費用補助申請資料等,發明專利可依規定列印各項所需表格(含申請案件清單、執行機關審查意見表及支出機關分攤表)申請費用補助。
二、如有相關系統操作問題,請洽本會資訊客服:(02)2737-7590~92。